[卷之二十四心集·杂证谟 泄泻] 分痢治法(共二条)
凡
泄泻之病,多由水谷不分,故以痢水为上策。然痢水之法,法有不同,如湿胜无寒而
泻者,宜
四苓散、小厘
清饮之类主之,但欲分其
清浊也。如湿挟微寒而泻者,宜
五苓散、胃
苓汤之类主之,以微温而痢之也。如
湿热在脾,热渴喜冷而泻者,宜大厘清饮、
茵陈饮、益
元散之类主之,去其湿热而痢之也。
一、泄泻之病,多见
小水不利,水谷分则泻自止,故曰∶治泻不利小水,非其治也。然
小水不利,其因非一,而有可利者,有不可利者,宜详辨之。如湿胜作泻而小水不利者,以
一时水土相乱,并归
大肠而然也。有热胜作泻而小水不利者,以火乘阴分,
水道闭涩而然也
。有
寒泻而小水不利者,以
小肠之火受伤,
气化无权而然也。有
脾虚作泻而小水不利者,以
土不制水,清浊不分而然也。有
命门火衰作泻而小水不利者,以
真阴亏损,
元精枯涸而然也
。凡此皆小水不利之候。然惟
暴注新病者可痢,
形气强壮者可痢,酒湿过度,口腹不慎者可
利,
实热闭涩者可痢,
小腹胀满,水道痛急者可痢。又若病久者不可痢,
阴不足者不可痢,
脉证多寒者不可痢,形虚气弱者不可痢,
口干非渴而不喜冷者不可痢。盖
虚寒之泻,本非水
有余,实因火不足;本非水不痢,实因气不行。夫病不因水,而痢则
亡阴,泻以火虚,而痢
复
伤气,倘不察其所病之本,则未有不愈痢愈虚,而速其危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