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心集·杂证谟 痢疾] 论腹痛
凡
泻痢腹痛,有
实热者,有
虚寒者。实热者,或因
食积,或因
火邪。但食积之痛,必多
胀满坚硬,或痛而
拒按,此必有所停滞,微者宜行其滞,甚者宜泻而逐之。火邪之痛,
必有
内热等证,方宜清之利之。然邪实于中者,必多
气逆,故凡治痛之法,无论是火是食,
皆当以
行气为先,但宜察药性之
寒热,择而用之可也。虚寒之痛,尤所当辨,盖凡泻痢之痛
,多由
寒气之在脏也。经曰∶痛者,寒气多也,有寒故痛也。又曰∶病痛者,阴也。故凡人
有过食生冷,或外受寒气,即能腹痛,此可知也。寒在中者,治宜
温脾,寒在下者,治宜温
肾也。再若虚寒刮痛之义,则人多不知,盖
元气不足于内,则虽无外受
寒邪,而
中气不暖,
即
寒证也。所以泻痢不能止,饮食不能化,而病有不能愈,正以
阳虚多寒也。且泻痢不止,
胃气既伤,膏血切肤,安能不痛?此其为痛,乃因剥及肠脏而然。是以痢因于痛,痛因于痢
,故凡以寒侵腑脏及脉络受伤,血
动气滞者,皆能为痛。但察其不实不坚,或喜揉按,或喜
暖熨,或胸腹如饥而不欲食,或
胃脘作呕而多
吞酸,但无实热等证,则总属虚寒,安得谓痛
必因积,积皆
实证耶?
凡治虚寒之痛者,速宜
温养脏气,不得再加消伐,致令动者愈动,滑者愈滑,必至危矣
。若谓诸痛不宜补,必待痛定
然后可用,则元气日去,终无定期。尝见一医云∶
痢疾须过七
日,方可用补。而不知六日已死,执迷不悟,愚亦甚矣!但其痛之甚者,当于
温补药中稍加
木香以顺其气,或多加
当归以和其血,俟痛稍减,则当去此二味,盖又恐木香之耗气,当归
之滑肠也。若寒在
下焦而作痛者,必加
吴茱萸,其或痛不至甚,则但以
温补脾肾为主,使脾
肾渐安,则痛当自止,此不必治其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