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五心集·杂证谟 心腹痛] 论证(共四条)
凡病心
腹痛者,有上中下
三焦之别。
上焦者,痛在膈上,此即
胃脘痛也,《
内经》曰胃
脘
当心而痛者即此。时人以此为
心痛,不知心不可痛也,若病
真心痛者,必手足冷至节,爪
甲青,旦发夕死,夕发旦死,不可治也。
中焦痛者,在
中脘,脾胃间病也。
下焦痛者,在脐
下,肝肾
大小肠
膀胱病也。凡此三者,皆有
虚实寒热之不同,宜详察而治之。
一、痛有虚实,凡三焦痛证,惟食滞、寒滞、
气滞者最多,其有因虫、因火、因痰、因
血者,皆能作痛。
大都暴痛者多有前三证,渐痛者多由后四证。但
虫痛、
痰痛多在中焦,火
痛则三焦俱有之,血痛则多在下焦,然惟妇人则常有
血证,而男子则少也。诸如此类,但察
其多滞多逆者方是
实证,如无滞逆,则不得以实论也。辨之之法,但当察其可按者为虚,拒
按者为实。久痛者多虚,暴痛者多实。得食稍可者为虚,胀满畏食者为实。痛徐而缓,莫得
其处者多虚,痛剧而坚,一定不移者为实。痛在肠脏中,有物有滞者多实,痛在腔胁
经络,
不干
中脏,而牵连腰背,无胀无滞者多虚。脉与证参,虚实自辨。微实者,宜调不宜攻;大
实者,或上或下,非攻不可;纯虚者,或气或血,非大补不可。
一、痛证有寒热,误认之则为害不小。盖三焦痛证,因寒者常居八九,因热者十唯一二
,观《内经·举痛》等论,义可知矣。盖寒则凝滞,凝滞则
气逆,气逆则痛胀由生,而热则
流通,多不然也。虽
热证亦常有痛,然热者必有明辨,如《内经》所言肠中痛而
瘅热焦渴,
则坚干不得出,闭而不通者,此因
燥结热闭,故能作痛,然必有
烦热等证,乃因于火,最易
见也。今之医家,但见心腹痛证,无问有无寒热,便云诸痛皆属于火,多用寒凉,不知此说
出自何典?而彼此讹传,无墨无根,妄亦甚矣。又见丹溪
治法云∶凡心腹痛者,必用温散,
此是郁结不行,阻气不运,故痛也,此说诚是也。然又引《原病式》云∶若欲行温散,宁无
助火添病也。由是
古方多以
山栀为主,加热药为向导,或用
二陈汤加
川芎、
苍术,倍加
栀子
煎服,痛甚者,加炒
干姜反佐之,若此议论治法,余则大有不服。夫致病之由,热者自热,
寒者自寒,
病因火邪,清利
自愈,固不必反佐也;病因寒滞,温散自愈,又何为反助火耶?
盖
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此自
正治之正理,岂可不论经权,不分从逆,既宜栀子,又宜干姜
,概用反佐而治寒犯寒,治热犯热乎?因致后代医流,凡有见不真者,每每借此为成法,而
借口反佐,误人于疑似之中者不少矣。故余特为反佐论在前二卷中,以尽其义,宜均察也。
一、痛证当辨有形无形。无形者痛在
气分,凡
气病而为胀为痛者,必或胀或止而痛无常
处,气聚则痛而见形,气散则平而无迹,此无形之痛也,但宜顺气,气顺则痛自愈矣。有形
者痛在
血分,或为
食积。凡血食积而为
胀痛者,必痛有常所,而胀无休息,不往不来
,不离其处者,是有形之痛也。然或食或血,察得所因,乃可攻而去之,此二者之当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