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九必集·杂证谟 淋浊] 论证(共四条)
便浊证有赤白之分,有精溺之辨。凡赤者多由于火,白者
寒热俱有之。由精而为浊者,
其动在心肾。由溺而为浊者,其病在
膀胱、肝、脾。
一、
赤浊之证,有溺之赤色者,有带血而赤者。若见鲜血,则当从
血证门
溺血条下治之
。若溺之黄赤者,此固多有
火证,然必赤而痛涩,及别有火脉火证,方可以火证赤浊论治。
若或以
劳倦过伤,或以久病,或以酒色耗伤
真阴,或以素服清凉等药,愈服愈赤,愈见短少
,而且无痛涩等证者,此系水亏液涸,全非赤浊之比。经曰∶
中气不足,溲便
为之变,即此
类也。但当
温补下元,使之
气化,水必自清,切不可因
小便黄赤,一概皆从火治。
一、
白浊证,有浊在溺者,其色白如泔浆。凡肥甘
酒醴,辛热炙爆之物,用之过当
,皆能致浊。此
湿热之由内生者也。又有炎热湿蒸,
主客时令之气,侵及
脏腑者,亦能致浊
,此湿热之由外入者也。然自外而入者,少。自内而生者,多。总之,必有
热证热脉,方是
火证。清去其火,则浊无不愈矣。有浊在精者,必由
相火妄动,淫欲逆精,以致精离其位,
不能
闭藏,则源流相继,淫溢而下,移热膀胱,则
溺孔涩痛,
清浊并至,此皆白浊之因热证
也。及其久也,则有
脾气下陷,土不制湿,而
水道不清者,有
相火已杀,
心肾不交,
精滑不
固,而遗浊不止者,此皆白浊之无热证也。有热者,当辨心肾而清之;无热者,当求脾肾而
固之、举之。治浊之法无出此矣。
淋之为病,
小便痛涩滴沥,欲去不去,欲止不止者是也。是亦便浊之类,而实浊之甚者
。但浊出于暂,而久而不已,则为
淋证。其证则或有流如膏液者,或出如砂石而痛不可当者
,或有如筋条者,或时为溺血、血条者,此淋之与浊诚有不同。故严氏有
五淋之辨,曰气、
石、血、膏、劳也。
气淋为病,小便涩,常有余沥。
石淋,茎中痛,溺如砂石,不得卒出。
膏淋,溺如膏出。
劳淋,劳倦即发,痛
引气冲。
血淋,遇热即发,甚则溺血,候其鼻头色黄
者,
小便难也。大抵此证,多由心肾不交,积蕴
热毒,或酒
后房劳,
服食燥热,
七情郁结所
致。此严氏之说,固已尽之,然淋之初病,则无不由乎热剧,无容辨矣。但有久服寒凉而不
愈者,又有淋久不止,及痛涩皆去,而膏液不已,淋如白浊者,此惟
中气下陷,及
命门不固
之证也。故必以脉以证,而察其为寒、为热、为虚,庶乎治不致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