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贯集·杂证谟 血证] 咳血辨古
王节斋曰∶大抵
咳嗽见血,多是肺受
热邪,气得热而变为火,火盛而
阴血不宁,从火上
升,故治宜泻火
滋阴,忌用
人参等甘温之药。然亦有
气虚而
咳血者,则宜用人参黄、款冬
花等药,但此等证不多耳。
愚意王氏之说,乃多以
火证为言。故凡治血因火动而为咳嗽者,则不得不于滋阴药中加
清火等剂。如
黄芩、桑皮清
肺火,
黄连清心火,
石膏清
胃火,
栀子、
龙胆草清
肝火,
黄柏、
知母清肾火,
贝母、栝蒌、
竹叶、
枇杷叶润肺化痰。此等
治法,非不可用,然惟火之偶盛而
根本未亏者,则但去其火,自无不愈。若用此法概治
劳损,总不过暂解燃眉,终非救本之道
。盖凡
阴虚生火等证,多以
真阴受伤,水亏而然。此其所重在阴,不当在火。若治火太过,
则未免脾肾俱败,必致不救,此所以
虚火宜补也。且常
有过服
天冬、生地之类,致
伤胃气,
不能生金而不愈者;又有妄用黄柏、知母之属,愈损真阴,遏
绝生气而不复者。此又伤而复
伤,则尤为脾肺肾
三阴亏损之害。故凡欲壮水
补阴者,无如
一阴煎、
左归饮,或
五阴煎、五
福饮、
大补元煎、
六味地黄丸等方,斯为最妥。其有火本无根,化元
失守,或误用寒凉而病
及脾肺,则有以寒在
上焦而为呕恶,为
短气,为
眩运者;有以寒在
中焦而为膨满,为痰涎,
为饮食不运者;有以寒在
下焦而为
溏泄,为
腹痛,为
小水不化,为
足寒膝冷等证,则
理中汤
、
理阴煎,或
右归饮、
右归丸、
八味地黄丸之类,皆当随证随脏择而用之。勿谓见血者多是
肺受热邪,而但知
滋阴降火,则必多为人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