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贯集·杂证谟 疝气] 论证(共三条)
疝气病者,凡
小腹睾丸为肿为痛,止作无时者,皆是也。但疝证不一,如《
内经》所谓
狐疝者,以其出入不常也。有言疝者,以其顽肿
不仁也。有
冲疝者,以其自
少腹上冲而痛
也。有
厥疝者,以结气在阴而
气逆为疝也。有
疝瘕者,以少腹
冤热而痛
出白,一名曰蛊也。
有
六经风疝者,如《
四时刺
逆从论》所言者是也。有
小肠疝者,如《
邪气脏腑病形篇》所言
者是也。凡此七者,总皆疝之为义。然疝之为病,不独男子有之,而妇人亦有之,经曰∶有
积气在腹中,有
厥气,名曰厥疝,女
子同法。又曰∶
厥阴所谓疝,妇人少腹肿也。至若冲
疝、瘕之属,亦皆男妇之所同病者。然惟睾丸之病,独在男子,而他则均当详察也。观张子
和曰∶夫
遗溺、
闭癃、
阴痿、
脬痹、
精滑、
白淫,皆男子之病也。若血涸
不月,月罢腰
膝上
热,足,
嗌干,
癃闭,少腹有块,或定或移,
前阴突出,
后阴痔核,皆女子之疝也,
但女子不谓之疝,而谓之瘕。若年少而得之,不计男子妇人,皆
无子。此说诚非谬也。然今
人但言男子之疝,而全不知妇人之疝,殊失之矣。
一、疝气所属,本非一经。如《内经》所云∶
任脉为病,男子内结
七疝,女子
带下瘕聚
。
督脉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
不得前后,为冲疝。又曰∶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又曰
∶
三阳为病,发
寒热,其传为疝。又曰∶邪在
小肠者,连
睾系,属于脊。又曰∶
邪客于足
厥阴之络,令人
卒疝暴痛。又如心肝脾肺肾
五疝之脉,各有所辨,此《
素问》言诸经之疝也
。又
经筋等篇言
足阳明之筋,病疝腹
筋急;
足太阴之筋,病
阴器纽痛,下引脐,两
胁痛;
足厥阴之筋,病阴器
不用等义,此《
灵枢》言诸经之疝也。自
张子和云疝有七,前人
论者甚多,其非《灵枢》《素问》《
铜人》之言,予皆不取;乃引《灵枢》之论曰∶足厥阴
之筋,聚于阴器。故
阳明与
太阴之筋,皆会于阴器。惟厥阴主筋,故为疝者,必本之厥阴。
此子和之意,以疝为筋病,而筋主于肝,故谓疝必厥阴,似亦有理,而实则不然。观《内经
》诸论之如前者,谓非《灵》《素》之言,而子和皆不可取乎?且筋虽主于厥阴,然散见诸
经,即为诸经之筋矣。若病在诸经,固可因筋而废经乎?矧如《厥论》曰∶前阴者,
宗筋之
所聚,
太阴阳明之合也。又《痿论》曰∶
阴阳总
宗筋之会,会于
气街,而阳明
为之长。此亦
可以不取乎?然则小腹前阴之经,则厥阴、
少阴、太阴、阳明、
少阳、
太阳,以至冲、任、
督脉皆有所涉。今考《铜人经》治疝之法,则诸经皆有
俞穴,若谓止属厥阴,则诸经皆可废
矣。即子和亦历指诸经之穴,谓诸穴虽亦治疝,然终非受疝之地,此说何也?自后丹溪遂因
子和之言,谓经有七疝,寒、水、筋、血、气、狐、也,专主
肝经,与
肾经无相干。再至
戴原礼,又因丹溪之说,云疝本属厥阴之一经,余尝见俗说小肠、
膀胱下部气者,皆
妄言也
。呜呼!此等议论,皆后学逞亿之见,果堪信乎?果堪法乎?医失真传,类多如此,故非《灵
》《素》《铜人》之言,余诚不敢取也。今录《铜人》治疝
穴法,条列后章,以便后人用证
。
一、疝气之病,有
寒证,亦有
热证,然必因先受
寒湿,或犯生冷,以
致邪聚阴分,此其
肇端之始,则未有不因寒湿而致然者。及其病郁既久,则郁而成热者有之;或以
阳脏之人,
火因邪聚,而
湿热相资者亦有之,故在《内经》言疝,则寒热皆有所论。如曰∶病在少腹,
腹痛,不得
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曰∶阴亦盛而脉胀不通,故曰
癃疝也。曰∶
肝痹
得之寒湿,与疝同法。曰∶太阳、太阴、阳明之
胜复,皆有疝气,是皆言疝之寒也。又如曰
∶
脾风传肾,名曰疝瘕,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曰∶足厥阴之筋,病阴器不用,
伤于寒则
阴缩入,伤于热则纵挺不收,是皆言疝之热也。此《内经》之言寒言热,未尝偏废
者如此。
观丹溪曰∶自《素问》而下,皆以为寒,盖寒主
收引,
经络得寒则引而不行,所以作痛
者。然亦有踢冰、涉水,终身不病此者,无热在内故也。大抵此证始于湿热在经,郁而至久
,又得
寒气外来,不得疏散,所以作痛,若只作寒论,恐未为备。此丹溪之论如此,故其治
多从火而借用
山栀、
黄柏之属,余则不能无言也。观《内经》之言疝者如前,原非只作寒论
,第言寒者较多于热,亦自疝家之正理,不可易也。矧疝以
寒邪入经,所以为痛,及其久也
。方为郁热,使其始不受寒,何由致疝,此寒为本而热为标也。若谓始于湿热在经,又得邪
气外来,所以作痛,则反以热为本,而寒为标矣,岂其然乎?至若踢冰、涉水,终身不痛者
,此虽有贵贱之分,久暂之异,然必以
阳气内实,而寒不能犯者有之。若谓无热在内,故寒
自不入,又岂其然乎?此致病之因,有不得不辨也。是以《内经》之论,凡至切至当者,胡
可弗遵,后世之谈,其多凿多偏者,安庸尽信?
再若治此之法,固不可必其为寒,又不可必其为热。但治初受之邪,必当以
温经散寒,
行气除湿为主。切不可早用寒凉,致留邪气,则遗害非浅。及其久也,则有始终以寒者,有
因
寒郁热者,有
元阳受伤而
虚陷日甚者,但当察其
形气病气,因病制方。若果有热证热脉显
然外见者,方可治以寒凉。如无热证可据,而执云大抵疝由湿热,则无者生之,有者甚之矣
。此习俗之通弊,有不可不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