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八人集·妇人规(上) 胎孕类] 数堕胎(二六)
夫胎以
阳生阴长,气行血随,营卫调和,则及期而产。若或滋养之机少有间断,则源流
不继而胎不固矣。譬之种植者,
津液一有不到,则枝枯而果落,藤萎而花坠。《故
五常政大
论》曰∶根于中者,命曰
神机,神去则机息。根于外者,命曰
气立,气止则化绝。正此谓也
。凡
妊娠之数见
堕胎者,必以气脉亏损而然。而亏损之由,有禀质之素弱者,有年力之衰残
者,有忧怒劳苦而困其精力者,有色欲不慎而盗损其
生气者。此外如跌扑、饮食之类,皆能
伤其气脉,气脉有伤而胎可无恙者,非
先天之最完固者不能,而常人则未之有也。且胎怀十
月,经养各有所主,所以屡见
小产堕胎者,多在三个月及五月七月之间,而下次之堕必如期
复然。正以先次伤此一经,而再值此经,则遇阙不能过矣。况妇人肾以系胞,而腰为
肾之府
,故胎妊之妇最虑
腰痛,痛甚则坠,不可不防。故凡畏堕胎者,必当察此所伤之由,而切为
戒慎。凡治堕胎者,必当察此
养胎之源,而预培其损,保胎之法无出于此。若待临期,恐无
及也。凡胎孕不固,无非
气血损伤之病。盖
气虚则提摄不固,
血虚则灌溉不周,所以多致小
产。故善保胎者,必当专顾血虚,宜以
胎元饮为主而加减用之,其次则
芍药芎归汤,再次则
泰山磐石散,或《千金》
保孕丸,皆有夺造化之功,所当酌用者也。又凡
胎热者血易动,血
动者胎不安,故堕于
内热而虚者亦常有之。若
脾气虚而
血热者,宜
四圣散;肝
肾虚而血热者
,宜
凉胎饮;肝
脾虚而血热者,宜
固胎煎。又立斋法∶治血虚血热,
数堕胎者,于调补之外
,时值初夏,教以浓煎
白术汤下
黄芩末二钱,与数十帖,得保而生,亦可法也。此外,凡有
他证而胎不安者,当于
安胎条中酌而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