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八人集·妇人规(上) 胎孕类] 胎不长(二七)
妊娠胎气本乎血气。
胎不长者,亦惟血气之不足耳。故于受胎之后而漏血不止者有之,
血不归胎也;妇
人中年血气衰败者有之,泉源日涸也;妇人多脾
胃病者有之,仓廪薄则
化源
亏而冲任穷也;妇人多郁怒者有之,
肝气逆则血有不调而胎失所养也。或以血气寒而不长者
,
阳气衰则
生气少也。或以
血热而不长者,
火邪盛则
真阴损也。凡诸病此者,则宜补宜固,
宜温宜清,但因其病而
随机应之,则或以及期,或以过月,胎气渐充,自无不长。惟是年迈
血衰而然者,数在天矣,有非可以人力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