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谟集 小儿则(上)] 总论(一)
小儿惊风,
肝病也,亦脾肾心
肺病也。盖小儿之
真阴未足,柔不济刚,故
肝邪易动,肝邪动则
木能生火,火能生风,
风热相搏则
血虚,血虚则
筋急,筋急则为
掉眩反张、
搐搦强直之类,皆
肝木
之本病也。至其相移,木邪侮土则
脾病,而为痰,为吐泻;木盛金衰则肺病,而为
喘促,为
短气;
木火上炎则
心病,而为惊叫,为
烦热;木
火伤阴则
肾病,而为水涸,为血燥、为干渴,为汗不出,
为搐,为,此
五脏惊风之大概也。
治此之法有要存焉,盖一日风,二日火,三日痰,四日
阳虚,五日
阴虚,但能察此缓急则尽之
矣。所谓风者,以其强直掉眩皆属肝木,风木
同气,故云惊风,而实作
外感之证。今人不明此义,
但为治风必须用散,不知外来之风可散,而血燥之风不可散也。故凡如
防风、
荆芥、
羌活、
独活、
细辛、干葛、
柴胡、
紫苏、
薄荷之类,使果有
外邪发热无汗等证,乃可暂用,如无外邪,则最所当
忌,此用散之不可不慎也。
所谓痰火者,痰凝则
气闭,火盛则阴亏,此
实邪之
病本也。若痰因火动,则治火为先,火以痰
留,则去痰为主。火之甚者,宜
龙胆草、
山栀子、
黄连、
黄柏、
石膏、
大黄之属;火之微者,宜黄
芩、知舟、
玄参、
石斛、
地骨皮、
木通、
天麻之属。痰之甚者,宜
牛黄、
胆星、
天竺黄、南星、
半夏、
白芥子之属;痰之微
者,宜
陈皮、
前胡、海石、
贝母、
天花粉之属。此外,如
朱砂之色赤
体重,故能入心镇惊,内孕水
银,故善透
经络,坠痰降火。
雄黄之
气味雄悍,故能破结开滞,直达横行。
冰片、
麝香,乃
开窍之
要药;
琥珀、
青黛,亦清利之佐助而已。又如
僵蚕、
全蝎、
蝉蜕之属,皆云治风,在僵蚕味咸而
辛,大能开痰涎、破结气,用佐
痰药,善去肝脾之邪,邪去则
肝平,是即治风之谓也。全蝎生于东
北,色青属木,故善走
厥阴,加以盐味咸而降痰,是亦同气之属,故云治风,较之僵蚕,此其次矣
。蝉蜕
性味俱薄,不过取其清虚轻蜕之义,非有实济不足恃也。凡惊风之实邪,惟痰火为最,而风
则次之,治实之法,止于是矣。然邪实者易制,主败者必危。盖阳虚则
阴邪不散而
元气不复;阴虚
则
营气不行,而
精血何来?所以惊风之重,重在
虚证,不虚不重,不竭不危,此
元精元气相为并立
,有
不容偏置者也。故治虚之法,当辨
阴阳,阳虚者宜燥宜刚,阴虚者宜温宜润。然善用阳者,气
中自有水;善用阴者,水中自有气,造化
相须之妙,既有不可混,又有不可离者如此。设有谓此非
小儿之药,此非惊风之药者,岂惊风之病不属阴阳,而小儿之体不由血气乎?若夫人者,开口便可
见心,又乌足与论乾坤合一之道。诸补之法具详如下。
一、惊风反张,强直
转筋等病,在
经筋篇曰∶
足少阴之筋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病在
此者,主痫螈及痉。在外者不能俯,在内者不能仰,故阳病者腰
反折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又曰
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弛纵不收,
阴痿不用。
阳急则反折,
阴急则俯不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