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正误存疑篇] 正误
本
太阳病不解,转入
少阳者,胁下硬满,
干呕,
不能食,
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弦〕者,与小
柴胡汤。若已吐、下、
发汗、
温针,
谵语,
柴胡证罢,此为
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诊也。惟“脉沉弦”方与上文之义
相属,始可与
小柴胡汤,当改之。
伤寒吐下后,发汗,
虚烦,脉甚微,{八九日
心下痞硬,
胁下痛,
气上冲
咽喉},
眩冒,
经脉动惕者,久
而成痿。
【按】“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三句,与上下文义不属。注家皆因有此三句,不得不
支离蔓衍,牵强解释。每见此病总因汗出过多,大
伤津液而成,当用
补气补血、益筋
壮骨之药,经年始愈。此三
句必是错简,当删之。
汗家重发汗,必
恍惚心乱,
小便已,阴疼。{与
禹余粮丸}。
【按】禹余粮丸,为涩痢之药,与此证不合。“与禹余粮丸”五字,衍文也,当删之。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数〕,{弱}〔数〕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数〕者,
发热,脉浮,解
之当汗出愈。
【按】三“弱”字,当俱是“数”字。若是“弱”字,热从何有?不但文义不属,论中并无此说,当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