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杂病》
书名:证治准绳·杂病朝代:明作者:王肯堂时间:公元1368-1644年

[第一册 诸中门] 卒中暴厥

    经云∶暴病卒死,皆属于火。注云∶火性速疾故也。然初治之药,不寒而温,不 降而升,甚者从治也。俗有中风中气中食中寒中暑中湿中恶之别。但 见卒然仆倒,昏不知人,或痰涎壅塞、咽喉作声,或口眼斜,手足瘫痪,或半身 不遂,或六脉沉伏,或指下浮盛者,并可用麻油姜汁竹沥,调苏合香丸,如口 噤抉开灌之。或用三生饮一两,加人参一两煎成,入竹沥二三杯,姜汁少许。如抉 不开,不可进药,急以生半夏为末,吹入鼻中,或用细辛、皂角、菖蒲为末,吹入 得嚏则苏。此可以验其受病深浅,则知其可治不可治。(详见中风门口噤条。)若口开手撒遗 尿者,虚极而阳暴脱也,速用大料参接补之,及脐下大艾灸之。痰涎壅盛者宜吐 之,急救稀涎散猪牙皂角肥实不蛀者四挺,去黑皮,晋矾光明者一两,各为细末 研匀,轻者五分,重者三字,温水调灌下。又碧霞散,拣上色精好石绿,研筛水飞, 再研取二三钱,同冰片三四豆许研匀,以生薄荷汁合温酒调服之。二药不大呕吐, 但微微令涎自口角流出自苏。旧说口开心绝,手撒脾绝,眼合肝绝遗尿肾绝,声 如鼾肺绝,皆为不治之症。然五症不全见者,速服参膏,灸脐下,亦有得生者。 卒中眼上戴不能视者,灸第二椎骨、第五椎上各七壮,一齐下火炷如半枣核大。若 中人发直吐清沫,摇头上撺,面赤如妆,汗缀如珠,或头面赤黑,眼闭口开,气喘 遗尿,皆不可治。诸中或未苏,或巳苏,或初病,或久病,忽吐出紫红色者死。 《传心方》云∶治男子妇人涎潮于心,卒然中倒,当实时扶入暖室中,扶策正坐,当 面作好醋炭熏之,令醋气冲入口鼻内,良久,其涎潮聚于心者自收归旧。轻者实时 苏醒,重者亦省人事,唯不可吃一滴汤水入喉也。如吃汤水,则其涎永系于心络不 能去,必成废人。 风邪中人,六脉多沉伏,亦有脉随气奔,指下洪盛者。浮迟吉,坚大急疾凶。 浮迟为寒。虚大为暑,不当暑则为虚。浮涩为湿。浮大为风。浮数无热亦为风。微 而数、浮而紧、沉而迟皆气中。风应人迎。气应气口。洪大为火。滑为痰。或浮 而滑、沉而滑、微而虚者,皆虚与痰。更当察时月气候,及其人之起居,参以显症, 而定病之主名,以施治疗。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