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五] 诸水有毒

    水府龙宫,不可触犯;水中亦有赤脉,不可断之。井水沸,不可食之。以上并害 人。东晋·温峤,以物照水,为神所怒。《楚词》云∶鳞屋贝阙,言河伯所居。《国语》云 ∶季桓子穿井获土缶。仲尼曰∶水之怪魍魉,土之怪羊,水有脉及沸,并见白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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