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门] 癫痫论治
夫
癫痫病者,考之
诸方所说,名称不同,难于备载。别录有
五痫之证,一曰
马痫,作马
嘶
作
发则旋晕
颠倒,口眼相引,
目睛上摇,手足
搐搦,背
脊强直,
食顷
惊动,
脏气不平,郁而生涎,闭塞诸经,故有是证。或在母腹中受惊
或因饥饱失宜,逆于脏气而得之者,可随所感,施以
治法。
又论∶夫
痫病者,十岁以下为痫。大抵其发之原,皆因三种∶
风痫、
惊痫、食痫是也。
因此三种变作诸痫。若不早治,久成
痼疾。其发之状,卒然仆地,口眼相引,或目睛上摇,
或手
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