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小儿科麻症] 麻症四忌
一忌荤腥生冷
风寒。夫
谷气通,肉
气滞。凡是荤腥,俱能滞毒,所以忌也。果生则难克
化,物冷则能冰伏,冰伏不化,毒乃滞留,又当忌也。若风寒闭塞,
毛窍不开,则毒瓦斯何由
出乎?此数端者,俱不可犯也。
一忌骤用寒凉。麻虽热症,固不宜用辛热之剂。然
初热之际,
虚实之症未形,
轻重之势
未见,遂骤以苦寒之药而峻攻之。几何不冰伏其毒而不得出,其反至于内攻乎?故善治者,
惟达毒而不郁毒,只
解毒而不冰毒也。
一忌误用辛热。麻本热症,若复投辛热之药,是犹火上复加薪也,以火助火。其毒不愈
横乎?然麻症初起之时,亦有
四肢厥冷者,然热极似寒之故,切不可妄认
虚寒而妄投以热药
也。即遇天时
大寒,亦宜置暖室,切不可因严寒而遂投以辛热之物,以济腹中之火也。
一忌误用补涩。毒火之发,最要疏通,尤嫌补涩。盖疏通则毒外泄而解,补涩则毒滞内
留为殃。但初发之时,症多吐泻,愚夫愚妇急欲止之,若误用参、术、
砂仁补涩之药,则关
闭塞,毒滞于中,必作内攻之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