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损伤] 癫疯狗咬伤效方
药力小人减半,孕妇不忌
生
川军三钱,
桃仁七粒(去皮尖),
地鳖虫七个(炒去足)。上三味研末,加
白蜜三钱,
用酒一碗,煎至七分,连渣服之。如不能饮酒者,用水对和,亦可空心服。服此药后,则设
粪桶一只,以验
大小便。
大便必有恶物,如
鱼肠猪肝之类,
小便如
苏木汁,数次后药力尽,
大小便如常。再服再恶物又下,不拘帖数,总要大小便无纤毫恶物为度,不可中止留余毒于
腹中,以致复发,切切牢记。此症既发,切不可吃
斑蝥等
毒药,盖此时腹
中恶块已积大如斗,
不化其
瘀血,而反
以毒攻毒,必至闷乱而死。须忌房事十余日,戒之戒之。一患发之期,大
都四十九日为多,近则二十二日,远则六七十日百余日不等,受毒有
轻重故也。一此症最毒,
不必肌肤骨肉受伤,即衣服鞋袜一被咬过,虽毫无
损伤,其毒亦能
传染被咬者。倘不明其狗
之癫与非癫,不妨服药以验之,果是癫犬,必下
毒物,若是好犬,则大便略溏而已,药性和
平绝无妨碍。此药较他方为灵便,如锣声等可一概不忌,百试百效,务望广为流传,功德最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