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泻(十三)
发热与
见点并回后五六日之间作泻者,是泻
火毒不泻
元气也,切勿止之,《经》云∶毒以泻松,痛以利
减,回后泻至八九日外当用
四苓散加
升麻、
槐花、
桔梗、
柴胡、
栀子、
黄连、
车前、
六一散、
杏仁、条芩、
豆根、栝蒌仁,切勿用
白术、
木香健脾等药。泻出之物如鸡卵臭者,
伤食也。宜用
山楂、
麦芽、
槟榔、
川朴等味以消
食积。
《经》云∶
泄泻者,邪入于
大肠,原进原出者,
邪热不化谷也。盖因火性沸腾,不暇分消,故其出也。
泄泻大作,一切寒凉
清解之药在所
禁忌,然非所以概治
热毒下痢之症也。热毒太
甚,其毒不能尽行肌表;势必至于壅滑凝滞,所幸
内实不受邪,侵注于大肠,大肠为传送之官,不至毒害迫
于其中,频频下痢,虽与泄泻
相似,而实不同。此之泻者滑而不禁,彼则坚而闭塞,此之泻者溏而不实,
彼则凝结如胶漆。有纯下
清水,或秽气不甚,或便塞难出,或
腹痛烦躁不宁,重用芩连以清其火,稍加大
黄以攻毒而痢自止矣。若以泄泻治之,则左矣。《经》云∶热毒冲肠便自频,喜肠传送毒难侵。频频欲解仍难
塞,误认
脾虚终内攻,
久泻者饮食内停
中气阻,转运失职脾困苦,纵然顺症亦淹迟,
内伤消积
止泻吐,热退便塞须加升麻,一提而
大小便自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