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辨心胞络三焦脉
手厥阴心胞络。名
手心主。手心主者。
手少阴心经之主也。心者。
五脏六腑之大主。
精神所舍。其脏坚固。邪物能
客。客之则
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故诸邪之在心者。皆在于络胞。有裹心之膜。包于心外。相君用事。为
心主
之脉。居右手尺部。与
手少阳三焦为
表里。
胞络脏三焦腑。此
内经之说。断断不诬。即灵兰秘典。问十二经
相使贵贱。
有曰
膻中者。
臣使之官。而不及心胞。则似膻中与三焦为腑脏。至其所云。
喜怒出焉者。与心主之性相合。则意主宣
教。膻中奉令。言膻中即言心胞也。其
命门一说。穴在两肾之中。即彼
太极图中之白圈是也。
水火两蕴。为
真阴真阳所
自出。初未尝有左右之分。
越人始分之。亦不言其为
相火之脏。叔和立说。方以三焦命门为表里。然亦不可谓无深意。
且以
五行之理言之。如在地有木火土金水之五行。在天则有
风热湿燥寒火之
六气。人肖天地。其
脏腑之具于身者。与天
地造化生成之理。若合符节。是故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人脏腑为肝为胆。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人脏腑为心为小
肠。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人脏腑为脾为胃。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人脏腑为肺为
大肠。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
人脏腑为肾为
膀胱。五者之外。又有相火游行于天地上
下气交之中。故合为
五运六气。人身之相火。亦游行腔子之内。
上
下肓膜之间。丹溪云。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肾属阴。主乎静。静则阳寓乎其中。阳既孕矣。
其能纯乎。静而无
生气之动欤。若经所谓
肾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是阳归之阴。而成孕者也。又谓肾为
作强之官。
伎巧出焉。是阳出之阴而化生者也。是故肾为一脏。配五行而言。则属之水。以其两肾之中。左右各有一小窍。右为阳。
为火为气。乃三焦所禀。左为阴。为水为血。乃真阴所禀命。于是左肾之
阴水生
肝木。肝木生
心火。右肾之
阳火生
脾土。
脾土生
肺金。其四脏之于肾。犹枝叶之出于根也。繇是言之。命门虽为
水脏。实为相火所寓之地。相火无定体。在上则
寄于肝胆胞络之间。发则如龙火飞跃于霄汉。而为雷霆也。在下则寓于两肾之内。发则如龙火鼓舞于湖海。而为波涛也。
命门静而阖。涵养乎
一阴之
真水。动而开。鼓舞乎龙雷之相火。水者常也。火者变也。为
阴中养阳之候。故男子以藏精。
女子以系
胞胎。而其不即于左尺见。而必于右尺见者。盖右尺胞络三焦。但属相火。譬如造物用者。作处不如聚处。右
尺乃相火聚处。故命门火。专于右尺候之。其体即属相火。相火
盛衰。于此决言其用。心胞为血之母。窍则通于喉。性
情则不外乎肾。其为
六淫所中。暑则伤胞。其为
七情所害。悲则伤胞。其有
不内外因而病者。房帷任意。伤胞络也。脉
受
足少阴之交。故
肾脉终于
胸中。胞络脉即起于胸中。出属心胞络。
下膈历络三焦。故病为心中动。为
烦心。为心
痛。
心赤色为
面赤其支者。循胸中出胁。上抵腋。下循内。入肘
下臂入
掌中。循
中指出其端。故病为
胸胁支满。为
腋肿。
为臂
肘挛急。其支者。别掌中。循
无名指出其端。
诊法同肾。若命门败。水浸淫而贼火之气。
金克木而伐火之源。
真脏
脉见为鱼翔。在
皮肤间本不动末。强摇如鱼在水中。身首帖然。尾独悠扬之状。又为虾游。在皮肤间。始则冉冉不动。
少焉瞥然而去。久之倏尔复来。又为虾戏。一呼一吸。动之击指。其见于外者。
面黑目白。心胞绝。掌内无文胞络之大
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