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太素造化脉论
太极之前。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天地之道。不离乎五太。太者泰也。太易者。
清浊未分也。太初者。
阴阳
之初也。太始者。气形之始也。太素者。天地之本也。本立
道生。太极者。万物之极也。否极泰来(董按此处应加“泰
极否来”句)阳极阴生。阴极阳生。物极则返。极者终也。终而复始。太极者。气形质之本也。无极而有极也。自无归
有。有必归无。无能生有。有无
相生。无有尽时。列子曰。圣人自阴阳以统天地。夫有形者。生于无形。则天地安足生。
故曰。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也。太易者。未
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董按此处应加“太始者。形之始也”句。)
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浑沦者。万物浑沦而未相离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
得。故曰易也。易无
形状。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二。二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
变之始也。列子曰。只言四者究也。究者极也。则吾所谓太极者是也。
夫太素者。本于五太。五太者即
五行。五行即五太也。五行者阴阳也。阴阳则一。极而必返。终而复始。岂非先传
所
谓动极而静。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之妙欤。太极者。天地无极之前。阴含阳也。有象之后。阴分阳也。阴
为阳母。阳为阴父。故阳生于子。极于巳。而
一阴来。阴生于午。而极于亥。
故
一阳来复。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故震为长男属火。火生于寅。巳为
胞胎。巽为长女属水。水生于申。亥为胞胎。巳
亥为天地之
门户。阴阳之
根本也。夫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
九成
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盖奇偶之数。而以为类分。其奇数属阳。天之象也。偶数属阴。地之象也。天一者
少阳。地
六者
太阴也。少阳太阴。交而生水。地二者
少阴也。天七者少阳也。少阴少阳。交而生火。天三者少阳也。地八者少
阴也。少
阴少阳交而生木。地四者少阴也。天九者
太阳也。少阴太阳交而生金。天五地十交于中而生土也。此阴阳太少判合。万
物生成变化之道也。
夫
水火者坎离也。坎在北方阴位。而卦属阳。离在南方阳位。而卦属阴。坎以阳而生在上。离以阴而生在下。则天
下
地上而交泰。水上火下而既济矣。使阳出于上。阴复于下。则天自天。地自地。水火不交。安有
阴阳交济之理哉。
天地未分。浑沦莫测。天地既判。人位乎中。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莫不禀阴阳以成。故易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
而
成夫妇之道。夫妇之道立。而生意无穷。
夫人者禀阴阳五形之秀气以生。身居天地之中。心居人身之内。备万物之理。为万物之灵。识天时。知地理。通人
事。明物情。善万物声色
气味。故灵于万物者人也。主人之一身者心也。夫
五运六气。乃天地阴阳营运升降之常道也。
五
运流行。有太过不及之异。天地升降。有
逆从胜复之明。
天气动而变。
地气静而常。乃备五行之
化气。
然后合其用。凡
万
物未有不赖天地之气而化生者也。
善脉者。知阴则知阳。知阳则知阴。然而可以心察。可以
指别。可以类求。可以
意识。可以全生。
至道玄微。变化
无
穷。熟知其源。形表气里而为相成也。夫
寒热欲发之气。如阳未
并阴。阴未并阳。因而调之。
真气乃安。
邪气乃正。经
云。
圣人
治未病之前。不治已病之后。
夫天若失土。则不能荣养万物。盖天地万物。皆以土为本。故万物之旺。由土而生。万物之衰。由土而归也。
夫荣卫者。阴阳之纲纪。脾胃者。阴阳之男女。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呼吸。数也。
循环不息。应有常变。同天
运之无穷。乃一身之主宰。养肌
和胃。神悟灵机。心识微妙。心为君主。乃顺中和
脾土为邦。主上下
五脏六腑之病。阴
阳虚实之理。血
少血盛。脉少脉盛。此为反也。反之则病。实则气入。虚则气出。气实则热。
气虚则寒。
夫气实者。
寒湿之气也。若有若无。病疾不可知也。察后与先者。知病也。知先后与
虚实者。工勿失其法。得若生
者。不离其法也。补泻之时。各有所宜也。
夫脉者。阳在
阴中。阴在阳中为顺。阴在阳中。阳在阴中。为逆。易曰。
一阴一阳之谓道是也。
独阴不生。独阳不
成。阴阳乃生成之道。不可缺也。
夫五行者。
阳盛阴盛。阴阳逆也。阳生阴。阴
生阳。顺者。金木水火土相生也。逆者。水火金木土
相克也。
夫五行之有
干支也。干数十。支数十二。盖天之中数五。故
气原乎天者无不五。
五气合一。一阴一阳。故倍之成干。
地之中数六。故气原乎地者无不六。
六气合一。一阴一阳。故倍之而成支。以此观之。莫非天理之
自然也。
去五行火生于寅属木。火旺在午。正南而火旺。绝在亥。亥属
水克火。水生在申。申属金。
金生水。水旺在子。子
正北而水旺。水绝在巳。巳属土。
土克水。水生在亥。亥属水。
水生木。木旺在卯。卯位正东而木旺。木绝在申。申属
金。金
克木。金生在巳巳属火。火能克金。何以言金生于巳。巳虽属火而真土在焉。盖
十干戊己属土戊禄在巳。巳禄在午。巳
午
土位。巳有真土之性。故
火生土。
土生金。金旺在酉。正西而金旺。金绝在寅。寅木能生火火故克金也。此则是无极
太
极之说。
阴阳消长之理。如循环之无端也。
五行相克所不胜者为
贼邪。其难治宜矣。至于可胜者。为微邪。虽不治而
自愈。叔和云。春得脾而莫疗。冬见心而
不治。夏见肺而难瘥。秋见肝以何疑。(董按此句应改“秋见肝而不救”董按。此句下原本仅有男子以东四字。语气未尽。
兹据珍秘抄本。细加校勘。应补加下列八句始全。)反以为微邪而可畏也。何也。及观
灵枢经曰。木明而火明。火炎而土
胜。土盈而金生。
金胜而水盈。男子以东南
气运。离巽震坤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