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神镜玉柜金经枢要
诊脉常以
平旦阳脉未动。
阴气未散。饮食未进。
经脉未盛。
络脉未调。血气未绝。端坐正平。乃可诊看
有过之脉。
若怆悴之病者。即不拘平旦也。故
切脉动静。而观
精神。察
五色。视
五脏有余不足。
六脉强弱。形之
盛衰。以三五
决死生之分。切谓诊切以搏按切其脉也。动谓脉有燥。有动而不调者。或太过或不及也。动则为脉急也。静谓根据顺本位。
以应
四时之和气。无太过不及。静守
常脉而不病者也。
精明者。诊视病患左右目内皆明。
明堂两清。面部内或见五色。
观形切脉。皆谓之也。诊视色脉者。五脏
六腑血脉相应也。见青色
肝脉应。见赤色心脉应。见黄色脾脉应。见黑色
肾脉
应。此色脉相应。然又察其
病脉以
相生者轻。而
相克者甚。脉
乱气见交泰者。死候也。是谓三五不调。色脉相交泰。推
其
病势急者可知矣。盖取
五行之
气色相生也。木火土金水也。
木生火。
火生土也。相克者金木土
水火也。
金克木。木克
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是也。盖脉者
血之府也。血实则脉实。
血虚则脉虚。长则气治。短则
气痛。数则
烦心。大
则病
进。
上盛则
气高。
下盛则
气胀。代则血衰。细则
气少。涩则
心痛。所谓
长脉者。
脉气和滑而长。非谓太过而长。气和滑
而长者。乃和畅之气也。根据顺四时旺气而不病者也。长则气治。而气
理气治矣。
短脉者气痛也。脉短促于指下。
正气不
长。故
气病也。数则烦心者。脉数疾而又多至也。
烦热者。
火气动应于心。故烦痛也。大则心脉洪数。乃脉散大。是心
火燥动之气。又加之脉大盛者。邪亦大盛故病进也。上盛则气高者。人脉上盛
邪气益盛。故
人气喘病也。下盛则气胀者。
人脉下盛。邪气亦下盛。故人
腹胀气满也。代则气衰者。代谓脉停待而脉方来也。脉强盛满。大
来气甚。脉迟故曰气衰。
脉甚迟也。故气衰胀满。亦病进也。进则危甚矣。脉细则血少。脉来细小。气亦细小也。故气羸乏而亦细小也。涩则心
痛者。脉涩而
真气不滑则于
常经也。缓诸脉尽会于心。血气涩滞。故
心气不足。则心痛矣脉之浮。芤。滑。实。弦。紧。
洪者。皆病在表。属阳也。主热重。热重者。盛为
烦躁狂也。凉药
冷服则瘥。重手按切见
阴脉。名
阴中阳病。必先寒后
热。凉药
温服则愈。更
虚实补泄为准。脉之微。沉。缓。涩。迟。伏。濡。弱者。皆病在里。属阴脉也。重手按之阴脉
也。名
阴痛病。乃是中于
阴寒多。则以温药
热服而瘥。若手切得阴脉者。名曰阳中阴病。必先热而后寒。温凉药冷服而
效。脉之洪。大。浮。数。紧。动。滑。实者。皆为阳脉。来之有力。则为阳实。无力则为
阳虚。其沉细微涩迟伏。皆
阴脉。来之有力则阴实。无力则
阴虚。随病候诊之。实则泻。虚则补。
阴阳证候损益治之。
寒热治疗。脉证
表里在阴阳。
兼于两
寸口。左名
人迎右名
气口。兼以候之。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举此人迎气口。一经二部并
过。但兼于此二处定之。稍
浮沉迟数
三部为则者。便定表里冷热也。左寸人迎。并至血脉之会荣血也右寸气口。
卫气也。
冷。热。虚。实。沉。浮。根据至数定之。治疗
万全。凡人身血脉。
循环昼夜不息。有如流水。流水得
风寒。则水结而不
流。
人中风寒。则血脉结涩而不行。水
中风热。淖溢而受恶。血脉得风寒热。亦过溢而不调。和风寒冷热治疗不同。切
须详审无失。绳墨无差者。治热当以寒。治寒当以热。乃
正治之法。不失绳墨也。更新之意。更在详思精察矣。诊之理
当端坐。听候其气正均平。乃可诊之。凡人一呼。脉再至。一吸脉再至。谓将不病患之气。应调此病患也。呼吸为一息。
共得四至。是
脏腑气足。故合五九之数。四十五动。故一息之动间四至。乃平和之脉也。又须呼吸之间复一至者。名曰
闰大之息。若合得五
十度。阴阳方足。命曰呼吸五至。方得平和。又须不大不小。谓以应四时
五气。命曰脉气俱无病也。
今人受远天真。可终百年。或有太小不均之息。是脉不和。是五脏亦不调矣。然署脉息浮沉定病。诊之若及之者。又多
于五至平和之脉。是
难经之脉。谓难平和。
本经脉气之数。此即病脉。若诊前大后小。则病患
头痛目痛眩。前小后大。
则背
短气满。
中热。迟则为寒。涩则
中寒露
冷气。紧则风寒
伤骨。滑则为痰。迎为消。沉为温冷
洞泄。缓为冷风之候迟
为气塞胀满。浮为中风在表。伏则有水蓄聚。弦急为
风热所盛。则
气结于肠中。芤则
失血下痢。洪大则阳热
伏留。令人
躁闷。动亦
气血不利。微为气血虚乏。实则气满心腹胀。以前脉证。若在
寸口脉见。其病在上主
胸膺心肠。若在尺中脉
见。
其病在下。主
脐腹腰脚。但根据寒。热。虚。实。补。泻。无不中效也。若脉未及七至。又多于少至。其病则甚。须
用意治疗。病防迁次。别有变动。缘五数既多。邪亦添深。故浮大昼加病。沉细夜
加病甚。其候也若更及八至者。乃
精气消。神
气乱。必有散脱精神之候须切急治疗。又加至九至十至者。虽返魂
灵丹。
亦难疗矣。人生于地。
悬命于天。人之
性命。莫非
天赋天数也。病候虽疾。脉至过多。且须度命。用心治之。恐是邪气
过盛。以滞天真。气乱不调。未可轻生至死。不与之疗。是为误矣。如脉有九至以上。更加之
悬绝者。如物之悬断无根
本。
将何以生。
脉溢如涌者。如泉涌出之状。脉无入气亦无来往之状。亦乃天真尽而
元气绝也。故人气亦绝矣。死矣。凡诊
脉先观夫长短肥瘦。
形气相得者病。
形气损者危。而气尽死矣。形气既返。而脉又加之悬绝。形气俱病。见者立死。故
人长脉亦长。人短脉亦短。人肥脉亦浓。人瘦脉亦急。此形气之相得也。脉之状者。犹人之有眉眼耳口鼻也。但肥瘦长
短妍丑之不同也。令脉息亦然。浮沉迟数亦值人之长短肥瘦。性之缓急。而合于人形。见于指下者顺。反此者逆然人赖
五行以生。而常为邪气所攻。若非须有误中他邪得病。易为治疗。谓形气相得。形气不相得而反者。谓人长脉短之类。
若得病必难拯治。此是人之
气候先病也。未病者。不久当病。必为近于死者。切须畏怠蹲节。和气
调神。匆更恣意不慎。
转耗天真。至于弗救。乃自取困顺耳。凡脉顺四时者。谓春弦夏洪。秋毛冬实。中有和气。软滑而长。乃是不病之人。
纵病易为治疗也。盖从和气而生也。用法方全。如
气反脉运。
形气相失者。乃不可治也。由形盛
气虚。形虚气盛。故不
可治也。凡人形气俱病。
安妥者。不过期而死。安妥谓饮食且进期。是
八节之气候诊脉
治病。必先看其人之肥瘦。以调
气之虚实。
虚则补之。
实则泻之。故人形盛脉细。
少气不足者危者。近于死也。犹有可治之理也。
气不足而形盛故也。
言形瘦脉大。
胸中多气者必死。是形气俱不足。而脉反有余。故死矣。其形气相得者生。乃人形气肥瘦长短。气候相得
故生也。三五不调者。病谓色脉交乱。而不调故也。上下
寸关尺三部如参杂者。病甚也。三部脉左右手失。至不可数者
死。是一呼一吸。脉来往十至以上。血
生气故死也。大凡诊脉先断
四时之脉。辨取太过不及。虚实冷热
寒温。至数损益。
阴阳盛衰。
五行相克。脏腑所属看之。以为大法。
然后取其人之形神长短。气候虚实盛衰。性气高下。衣食老幼强弱。
但
顺形神。四时五气。气候无过者
生之本。及其形气。与五行克者危。病若过盛。而形气反逆克鬼贼脉。有悬绝者死不治
矣。谓
五虚五实。虽皆死证亦有生者何。盖浆粥入胃。
泄注止而虚者乱。身得汗出。
大小便利则实者乱。此有生也。不
可见虚实病重。不急救治致其死。有生气者救之。三乱矣。大凡治病先看其病患之形肥瘦。候其气之盛衰。实则泻之。
虚则补之。急泻未利。急补
缓补。皆疾病之紧慢。用法治之乃全矣。又经言先去血。然后调之去血者。缘人血脉为宗。
主血既瘀
滞气。则不能流行。故必先去
瘀血滞血。然后调和卫气。若瘀血在经脉之中。必终脉有肿毒。独异于常经也。
盒饭先决去
恶血。然后调逆滞之气。无间大小新旧之病。以此为准。治之万全矣。若血在
经络分内运动
枢机斡旋之药去
之。如血在脏腑。须于大小便泻泄去之。但血在上则忘者。病患言诈而
多忘也。血在下则
狂言。多急速者。便须调之。
虚
则
郑声。实则诚言。郑声者。郑重
声散。不知高下也。诚语者。以其言语诚而多往。言必诚之事也。上皆病之虚实。若
发言而有热。去血则用
大黄地黄之类。若病既有寒。破去涩血。则用
当归水蛭之类治疗速效矣且稳也。诸病之起。未有
不因
六气也。
七情所感寒。暑。温。燥。热。怒。悲。思。忧。恐。惊。
内外邪正。致生百病。风寒
暑湿炎凉。证候各
异于常脉。邪血未入。血脉脏腑。皆可汗可泻。可平可治。可吐可泄。可和可渗。可决可祛。若邪气深。故
腠理传入六
经。又加之用汤丸。其纯墨治疗无准。使大病又加
传注者。则
病传克则死。谓金木水火土相克也。仍别将证候脉息看详。
切从深浅缓急
标本轻重治之。若见
急病邪气。但从害命重处。先治之。更不问阴阳标本也。若体中有寒。则
筋挛骨痛也。
治之以温。体中有热。则痿缓不收。
瘫痪少力。治之以凉。更在仔细详之。凡人之国中病。便不如常者。则诊视脉证形
体。
恶风者
伤风。怯寒者病寒。脉之浮紧皆中风。寒在表则可汗之。宜用温药。
五积散散之。
小寒之邪乃可温之。
大寒
之邪。可以热之。
理中丸之类主之
小逆者。可以和之。但身
恶热者有热。脉洪数浮大皆中热也。从中风邪。更有轻重。
如大小
续命汤之类加减主之。热在于表。热之解之。宜用凉药。小
柴胡之类主之。小热之邪可以凉之。大热之邪。可以
冷之。则用大柴胡之类。
虚热虚烦。
竹茹汤温胆汤之类补解之。或有逆者。可以
橘皮人参生姜汤。凉温药。和之正之。
如病证有寒热。有伤于中。寒热也。先寒者为先中寒伤于
阳经。此乃
阴邪在阳经之理也。
寒气盛。故先寒动也。先热者。
先中于热。
阳邪在表。故热先发也。但从热从寒。
辨证诊脉。表里先后治之。若病患脉浮而紧盛。
恶寒身体
头面痹。项
强。
四肢疼痛。腰脚皆疼。是
太阳中邪。并可汗之。但脉紧实沉盛。或滞涩而头甚疼。体不恶寒。皆可治里。仍虚实且
泄调顺。不拘于日数。当从急重而治也。宜详之若表和里病。下之温之便愈。里和表病。散之汗之立愈。但
四肢温和。
只是
头疼心腹胀满。脉又沉实或伏缓者。此是表和里满。病不可下。须守待五日方泻。缘其病在
里急。宜逐去邪气。虑
有变动。若出邪气。病不实时而愈。如脉浮或
壮热。四肢烦痛。恶寒
项强腰膝。此是表未和。里却无滞。不可下。下之
必危。急宜
解表发汗。更根据日数次第。看证候调治。必愈。脉或微不可吐脉虚细不可下。阴虚者其脉沉微。气弱者不可
发汗。倘不根据证而妄行汗下者。医杀之也。当和之平之
自然得效。令中病者。初得可吐可汗。可攻可泻。可平便愈。其
有邪盛。或治疗无准。渐传固疾。则别证候。理之万全。令再引
五脏病症。记候调治之法也。不治损误矣。经云。
肝病
者。
两胁下痛引
小腹。令人
善怒。
肝气实则怒病。重则目茫然无所见。耳无所闻。如人将捕而
惊怖也。亦至
喉咙气噎不
利。前所论血。如血脉中。血满独异如常脉。诊左右有血可先去恶瘀之血。(在上则忘。在下强也。)然后
调气脉矣。谓
四时之脉。春肝合弦。弦多
胃气少曰病。但弦不长。胃气绝曰死。盖春
弦脉。如平规之象也。(此语浮中沉三部也。使而
体脉多者。盖中按不足。骨气少也。余脏仿此而推之。)脉见病证应太过之脉。令人善怒。忽忽
眩冒。癫疾也。乃头也。
怒则肝气实也。不足者。谓不及中象也。又少如微弦之脉。却减下也。故来气不及于常也。令人
胸痛引胁下。两胁弦
满痛也。胁谓
腋下连胁出。故肝病委胁也。夏心脉合洪。洪多胃气少。曰病。洪无胃气。曰死。心南方火也。
王气如钧。
按之钩者。来疾而去。迟如中短之象。火气王主心。
夏应中矩和气。洪大兼之
滑利。其气正中如矩之象也。太过者。不
和气也。过于本位洪大益盛。病在外。令人
身热而虑痼。为浸淫
热气也不及者。脉不根据
中矩之象也。又却减下其数。亦
不洪数。其和气不平正而少也。是来气不及。令人短心也。
上见嗽唾。不为
气泄。癖也。秋
肺脉合毛。毛多胃气少。曰
病。但毛无胃气。曰死。肺者。西方金也。其脉浮。胃轻毛软虚。名曰浮而短。和平之气也。其气正中高下。如中衡之
象也。正平象涩也。太过者。不和之气也。益盛于浮。浮盛而强虚轻。里坚者。是浮过也。令人
逆气而背愠痛也。自背
痛而
愠愠气温也。不及者。应脉见轻虚而毛。又不减于常脉也。按之不应中衡之象。而轻虚也。气虚故为气弱也。人病
喘而呼吸。少气而嗽
上气。肺中声鸣也。冬脉者。肾也冬肾。合沉沉多胃气少。曰病。但沉无胃气。曰死。盖肾乃北方
水也。冬之王气也。其脉应中权之象。权者。秤锤也。远于衡近于下也。沉者如石沉下。是和平而调气也。大过者。阳
来以紧而不沉。又不象中权而沉营也。故此是不和之气。过甚也。令人解(音亦。
素问尺脉缓涩谓之解。又病名。
善食而瘦谓之食。)
脊脉痛。而少气不欲言也。解者。四肢骨节
疼痛。酸楚而难忍也不及者。其脉更沉下。不如中权。
是不和之气也。令人病心悬。肋中清。骨中痛
小腹满。
小便恋悬病者心愁。如饥饥。如拘悬。(如心肋中清者。
季肋近外
空软而动之处。当眇少。故肋中脊合。两肋虚。即中痛。)四时之王位。太过不及。病证脉候。在脾则为中央土也。寄
王于四季王灌
四傍。常于四季旺气同行。于旺和之和气。则不见太过不及也。脾
为
孤脏。独主四旁。如是
病气。乃是脾盛。无病则脉不见形也。其脉来如水之流者。谓太过也。四季
偏见。此气
迟不如常经也。其病
四肢不举。谓脾旺四肢也。不及者。如鸣之此为
脾气不及。令人病
九窍不通。名曰
重强。病见五脏
不和。故九窍不利也。其里强者。气重迭也。此立四时五气。并
脾土。共
五脉。外应旺气。太过不及。其五色精明。见
轻病少。见重者病。大故也。脉交色乱。大小不定。至数跃者危。至数乱交者上如
涌泉。下悬绝者。脉渐浮削。浮沉皆
微者。无胃气亦死。皆病候之由。诊疗之法。当明此机枢之大要。至哉勿误。神镜玉柜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