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察声色形证决死法第四十九
凡人
五脏六腑。荣卫
关窍。宜平
生气血顺度。
循环无终。是为不病之本。若有缺绝。则祸必来矣。要在临病
之时。
存神内想。息气
内观。心不妄视。着意精察。方能
通神明。探幽微。断死决生。千无一误。死之证兆。具之
于后。
黑色。起于耳目鼻上。渐入于口者死。
赤色。见于耳目额者。五日死。
黑白色入口鼻目中者五日死。
黑。或如
马肝色。望之如青。近则如黑者死。
张口如鱼。出气不反者死。
循摸衣缝者死。
妄语错乱。及不能语者死
热病即不死。
尸臭不可近者死。
面
目直视者死。
肩息者。一日死。
面青。
人中反者三日死。
面无光。
牙齿黑者死。
面青目黑者死。
面白目黑者十日死。
面赤眼黄。实时死。
面黑目白者。八日死。
面青
目黄者。五日死。
眉系倾者。七日死。
齿忽黑色者。三十日死。
发直者。十五日死。
遗尿不觉者。五六日死。
唇口乍干黑者死。
爪中青黑色死。
头目久痛。卒视不明者死。
舌卷卵缩者死。
面黑直视者死。
面青目白者死。
面黄目白者死。
面目俱白者死。
面
目青黑者死。
面青唇黑者死。
发如麻。
喜怒不调者死。
发肩如冲起者死。
面色黑。
胁满不能反侧者死。
面色苍黑。卒肿者死。
掌肿无纹。
脐肿出。囊茎俱肿者死。
手足
爪甲。肉。黑色者死。
汗出不流者死。
唇反。人中满者死。
阴阳俱绝。目匡陷者死。
五脏
内外绝。神气不守。其
声嘶者死。
阳绝阴结。
精神恍惚。
撮空裂衣者死。
阴阳俱闭。
失音者死。
荣卫耗散。面目
浮肿者死。
心绝于肾。肩息。回眄。
目直者。一日死。
肺绝。则气去不反。口如
鱼口者。三日死。
骨绝。
腰脊痛。肾中重。不可反侧。足膝后平者。五日死。
肾绝大便赤涩。
下血。耳干。脚浮。
舌肿者。六日死。又曰。足肿者九日死。
脾绝。口冷。足肿胀泄不觉者。十二日死。
筋绝。魂惊。虚恐。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者。八九日死。
肝绝。汗出如水。
恐惧不安。伏卧。目直面青者。八日死。又曰。实时死。
胃绝齿落面黄者。七日死。又曰。十日死。
凡此察听之。更须详酌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