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序
凡
伤寒热病传经之邪。比
杂病不同。必辨其脉、症、舌、
表里汗下之。庶不有误。况脉者,血之腑。属阴。当其得
病之初,
正气相抟。若
真气未衰。脉必滑数而有力。病久热甚气衰。脉必微细而无力。方数而甚也。但可
养阴退阳。此
识脉之要也。或初病即
恶寒发热。后必有渴水
燥热之证。或逆厥而利。此
热证传经之邪也。若始终皆热证。惟热而不恶
寒。故伤寒为病。初则
头痛。必无
发热恶寒渴水之症。一病便有逆厥
泄利。或但
恶寒而无
发热。此寒症也。此识症之妙
也。如
舌本者。乃心之窍于舌。心属火。主热。象离明。人得病。初在表。则舌自红而无
白苔等色。
表邪入于
半表半里
之间。其
舌色变为白苔而滑见矣。切不可不明表症。故邪传于里未罢。则舌必见
黄苔。乃邪已入于胃。急宜下之。苔黄
自去而疾安矣。至此医之不根据次。误用汤丸。失于迟下。其苔必黑。变症蜂起。此为难治。若见
舌苔如漆黑之光者。十
无一生。此
心火自炎。与
邪热二火相攻。极热则有兼化水象。故色从黑而应水化也。若乃
脏腑皆受。邪毒日深。为症必
作热症。虽宜下之。乃去
胸中之热。否则其热散入络脏之中。鲜有不死者。譬如火之自炎。初则红,过则薪为黑色炭矣。
此亢则害。承乃制。今以前十二舌明着。犹恐未尽诸症。复作二十四图。并方治列于左。则区区推源寻流。实可决生死
之妙也。
至正元年
一阳月上浣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