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议明至理二十五篇] 议同异
议曰合之则同离之则异
水火之设品物之聚皆有同异何可怪哉火之为烟所郁则不明及其焰
也由
烟
而明之水之为坎所壅则不流其湍也由坎以流之万物有品橐出其境则异于常人事有尊卑合其
道则异于众幼幼抱疾不作
传变古今皆知言曰
疳积吐利及其更也即作
惊风痰热未为怪异可以循
其症候而疗之稍或变常当审其
轻重而理之兹则
世医务学莫执此端可否之意以尽其善殊不知疾
作有同异之别其所受之常曰同所作不常曰异前件八症候中皆能传之俗流不知其所以传作即曰
差异其实因差异所致当知所受在于传变欲以暴急之间妄投丸散冷热相互
虚实相摧
表里相隘阴
阳
相反乱于
百脉触于
五脏迫于
经络遏于荣卫是故本症遁作它疾所发不得其名所疗不审其理攻
劫无端幸全
性命即其所受乃谓怪异积症之中得疾差异甚多(差异者是积等
证候所治不当而传
反致勿谓诧异所受哉也)
疳气之疾外候颇众其候但于积病坏症而与调理疳气亦然询其源则应
其端体其症则疗其疾是以丸散不良陈疾病莫延久凡儿所受异疾盖由失之明察苟或成人往往抱
HT荐之疾者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