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诸浮
数脉。应当
发热。而反洒淅
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
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
浮数脉皆阳也。阳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者。
卫气有所遏而不出也。夫卫主行
营气者也。而营过
实者。反能
阻遏其卫。若有痛处。则营之实者已兆。故曰当发其痈。痈肿之候。脓不成。则毒不化。而
毒不聚。则脓必不成。故以手掩其肿上。热者毒已聚。则有脓。不热者毒不聚。则无脓也。
肠痈之为病。其身甲错。
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
积聚。身无热。脉数。此为肠内有痈脓。
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
甲错、
肌皮干起。如鳞甲之交错。由营滞于中。故血燥于外也。腹皮急。按之濡。气虽外鼓。而
病不在皮间也。积聚为肿胀之根。脉数为
身热之候。今腹如肿状而中无积聚。身不发热而脉反见数。
非肠内有痈。营郁成热而何。
薏苡破毒肿。利肠胃为君。
败酱一名
苦菜。治
暴热火疮。排脓
破血为臣。
附子则假其辛热以行郁滞之气尔。
薏苡附子败酱散方
薏苡仁(十分)附子(二分)败酱(五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
方寸匕。以水二升。煎减半。
顿服。小盒饭下。
肿痈者。
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
小便自调。时时发热。
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
成。可下之。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
大黄牡丹汤主之。
肿痈。疑即肠痈之在下者。盖前之痈在
小肠。而此之痈在
大肠也。大肠居小肠之下。逼处
膀胱。
致
小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而实非膀胱为害。故仍小便自调也。小肠为心之合。而气通于
血脉。大
肠为肺之合。而气通于
皮毛。故彼脉数身无热。而此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也。脉迟紧者。邪暴
遏而营未变。云可下者。谓可下之令其消散也。脉洪数者。毒已聚而营气腐。云不可下者。谓虽下之
而亦不能消之也。大黄牡丹汤。肠痈已成未成。皆得主之。故曰有脓当下。无脓当
下血。
大黄牡丹汤方
大黄(四两)
牡丹(一两)
桃仁(五十个)
冬瓜仁(半升)
芒硝(
三合)
上
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之。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
问曰。
寸口脉浮微而涩。法当
亡血若汗出。设不汗出者云何。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
也。
血与汗皆阴也。阴亡。则血流不行。而气亦无辅。故脉浮微而涩也。经云。
夺血者无汗。夺汗者
无血。兹不汗出而身有疮。则知其被刀斧所伤而亡其血。与汗出不止者。迹虽异而理则同也。
病金疮。
王不留行散主之。
金疮。金刃所伤而成疮者。
经脉斩绝。营卫
沮弛。治之者必使经脉复行。营卫
相贯而后已。王不
留行散。则
行气血
和阴阳之良剂也。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蒴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甘草(十八分)
黄芩(二分)
桑东南根
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川椒(三分)浓朴(二分)
干姜(二分)
芍药(二分)
上九味。王不留行、蒴、桑皮三味。烧灰存性。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
之。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
风寒。
桑根勿取之。前三物
阴干百日。
排脓散方
枳实(十六枚)芍药(六分)
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
鸡子黄一枚。以药散与鸡黄相等。揉和令相得。饮和服之。日一服。
枳实苦寒。除热破滞为君。得芍药则通血。得桔梗则利气。而尤赖鸡子黄之甘润。以为排脓化毒
之本也。
排脓汤方
甘草(二两)桔梗(三两)
生姜(一两)
大枣(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
温服五合。日再服。
此亦行气血和营卫之剂。
浸淫疮。从口起流向
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浸淫疮。
黄连粉主之。
浸淫疮。义如
脏腑经络篇中。黄连粉方未见。大意以此为
湿热浸淫之病。故取
黄连一味为粉粉之。
苦以
燥湿。寒以除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