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明疮疡权变通类活法论
夫疮疽等症。种种不同。又况五土所产浓薄。人之老幼
虚实。形志苦乐不等。各有所宜。岂有一
法一方而通哉。然医之精通。悟之
权衡机变。孰敢以一定之方而求愈者鲜矣。丹溪云。以
古方而治今
人之病。如拆旧屋而改盖新房。
尺寸岂能相合。必经良匠之手。方能相合。以古方而治今人之病。必
经
良医之手。方得其宜。故先贤所立补泄汗
下针灸淋
敷贴炙烙等法治之。盖取其合宜之用也。当察
疮之缓急。势之
轻重。治之汗下。法之
逆从。症之
标本。方之奇偶。皆在于医之权变。
寒热温凉。汤
液加减。贵乎临症
处方。运用一时通变之机。而取百发百中理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