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五尸传疰门第十九] 传劳百一选方
天灵盖(二钱,炙黄为末,年深沉泥渍朽者良)虎粪内骨(一钱,酥炙。杀虎,于大
肠
内取者,亦可)青蛇脑(小豆许,酥炙,色变为度,无此亦可)
鳖甲(酥炙黄色,一两,
九
肋者尤良)
安息香(半斤)
桃仁(一枚,去皮尖,上件皆为细末)
槟榔(一枚,别为
细末)麝
香(一分,别研)
青蒿(六两,取近三四寸者)豉(三百粒)葱根(二寸一个,拍)
东引
桃柳李
桑枝(各七茎,如箸大,长各七寸,细锉)枫叶(二十一片)
童子小便(半升)
上件,先将青蒿、桃柳李桑枝、枫叶、葱、豉,以官升量水三升,煎至半升许,去渣,
入天灵盖、虎粪内骨、青蛇脑、鳖甲、安息香、桃仁、童子小便,同煎
取汁,去渣有四
五合,
将槟榔、
麝香同研,匀调,作一服。早晨
温服,被覆取汗。恐汗内有细虫,以帛拭之,即焚。
相次须泻,必有虫下,如未死,以
大火焚,并弃长流水内。所用药,切不得令病患知,日后
亦然。十来日后,
气体撤消,再进一服,皆如前法,至无虫而止。
《百一选方》云∶袁州寄居武节郎李应,本湘州法司,有男女三人,长子因议买宅,入
无人所居之室,忽觉心动,背寒凛凛,遂成瘵疾,既死。次女寻病,又传于第三子,
证候一
同。应大恐,每日祈神设饭,以斋云水,冀遇异人,且许谢钱三十万。后遇一道人,传以此
方,不受一钱而去,且教以祈于城隍,以为阴助。遂如其言,下虫七枚,其色如红肉而腹
白,长约一寸,阔七八分,前锐后方,腹下近前有口,身之四周有足,若
鱼骨,细如
针尖而
曲,已死。试取火焚之,以铁火箸扎刺不能入,
病势顿减。后又用一剂,得小虫四枚,自此
遂安。昆谓天灵盖,人虫之尸物也。虎粪内骨,毛虫之尸物也。青蛇脑,鳞虫之尸物也。鳖
甲,介虫之尸物也。二五之精,各从其类,故假尸物以疗五
尸疰疾。此《大易》所谓
同气相
求,《
内经》所谓
衰之以属是也。东引桃柳李桑枝,出乎震者也,得天地升生之气。故能匡
正而辟不祥。枫叶、青蒿,相见乎离者也,得天地长养之气,故能止阳而驱
邪热。葱根、豆
豉,表药也,能疏腠而
开鬼门。麝香、安息,窜药也,能
利窍而消疰恶。槟榔能杀
三虫,桃
仁能除恶败。童子小便者,以其得
少阳之完气,一能去
邪火,一能致新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