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下经] 彼子
味甘,温。主腹中
邪气,去
三虫、蛇螫、
蛊毒、
鬼注、伏尸。生山谷(旧在《唐本》退
中)。
《名医》曰∶生永昌。
案∶
陶弘景云∶方家,从来无用此者。古今诸医及药家,子不复识。又,一名熊子,不
知其形何类也。
掌禹锡云∶树,似杉;子,如
槟榔。《
本经》虫部云∶彼子,芝注云∶彼字
合从木。《尔雅》云∶彼,一名。
三品,
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
十度,
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倍其数,合七百三十
名也)。
掌禹锡曰∶
本草例,《
神农本经》以
朱书,《
名医别录》以墨书。《神农》药三百六十五
种,今此言倍其数,合七百三十名,是并《名医别录》副品而言也。则此下节《别录》之文
也,当作墨书矣。盖传定浸久,朱墨错乱之所致耳。
案∶禹锡说,是也,改为细字。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用
一君,二臣,三佐,
五使;又可一君,三臣
,九佐、使也。
药有
阴阳配合,
子母兄弟,
根茎花实,草石骨肉;有
单行者,有
相须者,有
相使者,有
相畏者,有
相恶者,有
相反者,有
相杀者。凡此七精,合和时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
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药有酸、咸、甘、苦、辛
五味,又有寒、热、温、凉
四气,及有毒
无毒,
阴干曝干,采
造时月,
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
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
欲疗病,先察其原,先候
病机。
五脏未虚,
六腑未竭,
血脉未乱,
精神未散,服药必活
。若病已成,可得半愈;
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若用
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注蛊毒,以毒药;痈肿创瘤,
以创药;
风湿,以风湿药。各随其所宜。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
四肢血脉者,
宜空腹而在旦;病在
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夫大病之主,有
中风伤寒,
寒热温疟,
中恶霍乱,
大腹水肿,肠
下利,
大小便不通;
贲肫上气,
咳逆呕吐;黄疽
消渴,
留饮癖食,坚积症瘕,惊邪痫;鬼注
喉痹、
齿痛,
耳聋目盲;金创折,痈肿恶创,痔
瘿瘤;男子
五劳七伤,虚乏羸瘦;女子
带下崩中,血
闭
阴蚀;虫
蛇蛊毒所伤。此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各宜依端绪以取之。
上药,令人身安命延,升天
神仙,遨游上下,役使万灵,体生毛羽,行厨立至(《抱朴
子·内篇》引《
神农经》,据《太平御览》校)。
中药,
养性;下药,除病。能令毒虫不加,猛兽不犯,
恶气不行,众妖并辟(《
抱朴子
·内篇》引《神农经》)。
太一子曰∶凡药,上者,养命;中者,养性;下者,养病(《艺文类聚》引《
本草经》)。
太一子曰∶凡药,上者,养命;中药,养性;下药,养病。神农乃作赭鞭、钩(尺制
切)。从六阴阳,与
太乙外(巡字)五岳
四渎,土地所生草石,骨肉心灰,皮,毛羽,万千
类
,皆鞭问之,得其所能治主,当其五味,一日(一字旧误作百)七十毒(《太平御览》引《本
草经》)。
神农稽首再拜,问于太乙子曰∶曾闻之时寿过百岁,而徂落之咎,独何气使然也?太乙
子曰∶天有九门,中道最良。神农乃从其
尝药,以拯救人命。(《太平御览》引《神农本草
》)。
按∶此诸条,与今《本经》卷上文略
相似,诸书所引,较《本经》文多。又云是太一子
说,今无者,疑后节之。其云赭鞭、钩,当是煮辨、候制之假音,鞭问之,即辨问之。无
怪说也。
药物有
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杀人。一曰
钩吻(
卢氏曰∶阴
地黄精,不相连,根
苗独生者,是也),二曰鸱(状如雌鸡,生山中),三曰阴命(赤色,着木县其子,生海中),
四曰内童(状如鹅,亦生海中),五曰鸩羽(如雀,墨头赤喙),六曰(生海中,雄曰,
雌
曰也。《博物志》引《神农经》)。
药种有五物∶一曰野
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头,藿汁解之;三曰黎,卢汤解之;四曰天
雄、
乌头,
大豆解之;五曰班茅,
戎盐解之。毒菜害小儿,乳汁解,先食饮二升(《博物志》
引《神农经》)。
五芝及饵
丹砂、玉札、
曾青、
雄黄、
雌黄、
云母、太乙
禹余粮,各可单服之,皆令人飞
行、
长生(《抱朴子·内篇》引《神农
四经》)。
春夏为阳,秋冬为阴(《文选》注引《神农本草》)。
春为阳,阳温,生万物(同上)。
黄精与术,饵之却粒;或遇凶年,可以绝粒。谓之米脯(《太平御览》引《抱朴子》、《神
农经》)。
五味,养精神,强
魂魄。
五石,养髓,
肌肉肥泽。诸药,其味酸者,补肝、养心,除肾
病;其味苦者,补心、养脾,除
肝病;其味甘者,补肺、养脾,除
心病;其味辛者,补肺、
养肾,除
脾病;其味咸者,补肺,除肝病。故五味,应
五行;
四体,应
四时。夫人性生于四
时,
然后命于五行,以一补身,不死命神。以母养子,长生
延年;以子守母,除病究年(《太
平御览》引《
养生要略》、《神农经》)。
案∶此诸条,当是玉石、草木三品前总论,而后人节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