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证三条、方九首
师曰。妇人得
平脉。
阴脉小弱。其人渴
不能食。无
寒热。名
妊娠。
桂枝汤主之。(〔原注〕方见利中。)
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妊娠脉经作躯。此证。作
娠。绝之下。有方在
伤寒中五字。)
〔尤〕平脉。脉无病也。即
内经。身有病而无邪脉之意。阴脉小弱者。初时
胎气未盛而阴方受蚀。故
阴脉比
阳脉小弱。至三四月。
经血久蓄。阴脉始强。内经。所谓
手少阴脉动者
妊子。千金。所谓三月
尺脉数。
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内多热也。一作呕。亦通。今妊妇二三月。往往
恶阻不能食是已。无寒热者。无
邪气
也。夫脉无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热邪气。则无可施治。惟宜桂枝汤。和调
阴阳而已。徐氏云。桂枝汤。外
证得之。为
解肌和营卫。
内证得之。为
化气调阴阳也。六十日。当有此证者。谓妊娠两月。正当恶阻之时。
设不知而妄治。则
病气反增。
正气反损。而呕泻有加矣。绝之。谓禁绝其医药也。娄全善云。尝治一二妇恶阻
病吐。前医愈
治愈吐。因思仲景绝之之旨。以炒
糯米汤。代茶止药。月余渐安。
〔程〕此证有缺文。
〔鉴〕脉平无寒热。用桂枝汤。与妊娠渴不能食者不合。且文义
断续不纯。其中必有脱简。
案楼氏纲目云。绝之者。谓绝止医治。候其自安也。予常治一二妇
阻病吐。愈治愈逆。因思此仲景绝之
旨。遂停药月余自安。真大哉圣贤之言也。楼所载如此。以炒
糯米代茶
汤。见于魏注。必有所据。桂枝汤
可疑。程注金鉴似是。
妇人宿有症病。
经断未及三月。而得
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症痼。害妊娠。六月动者前三
月经水利时
胎也。
下血者。后断三月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症不去故也。当下其症。
桂枝茯苓丸主之。(
脉经。无宿
有症病四字。
有妊娠二字。赵本害下。有一圈。。作不血二字。非。
三因方。作妇人宿有症病。妊娠经断
未及三月。即动。此症也。经断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症痼害。当去其症。案是以意改者不
必有所本也。诸注害下为句。魏以害妊娠为一句。似是。)
〔魏〕妇人宿有症病。旧
血积聚之邪也。忽而经断。未及三月。即上条六十日以下。见渴不能食证之候
也。又忽尔经血至。且得漏下不止之证。以为胎堕乎。胎固在腹中。但动而不安。有欲堕之机矣。是症之为
病。而累及于胎者。如症在脐下。邪居于下。可以随
血漏而症散。止漏
安胎。病
去胎全矣。如症在脐上。邪居
于上。虽血漏不止。而症自沉痼。名为症痼。势必令胎中之
气血。先随血漏而堕。所以可决其
害将及于妊娠也。此就宿血积聚。居于胎之上下。以卜血漏不止。有无干碍妊娠之义也。再或妊娠六月矣。胎
忽动者。此亦宿血痼症所致。又当明辨其孰为正胎。孰为症邪而治之。前三月之间。
经水顺利。得其正道。无
胎应行则行。有胎应止即止。此胎之正也。至三月以后。邪症为患。忽而漏血不止。此血非关胎血。乃断
经之后。三月之
血闭而未行。于邪症之所在。必加添
积聚。成为血。所以漏下不止。而自与
胎不相涉也。惟久久不止。方害及于胎耳。血不止而痼症不去。必累害于胎。当下其症。症自下而胎自存。
所谓有物无殒者。亦此义也。(胎与之辨。当于血未断之前三月求之。前三月经水顺利。则
经断必是胎。前三月有冒经下血者。则经断必成。此说较前注之说。明畅易晓。附载于
此。以质
高明。)
〔鉴〕此示人妊娠有病当攻病之义也。此条文义不纯。
其中必有缺文。姑存其理可也。
方氏曰。胎动
胎漏皆下血。而胎动有
腹痛。胎漏无腹痛。故胎动
宜
行气。胎漏宜清热。
楼氏纲目云。凡胎动多在当脐。今动在脐上。故知是症也。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牡丹(
去心)
桃仁(去皮尖熬)
芍药(各
等分)
上
五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程〕牡丹桃仁。以攻症痼。桂枝以和卫。芍药以和荣。茯苓以和中。五物相需。为治妊娠有症痼之小剂。
〔徐〕此方去症之力。不独桃仁。症者
阴气也。遇阳则消。故以桂枝扶阳。而桃仁愈有力矣。其余皆养血之药也。
案桂枝。取之于通
血脉消
瘀血。犹桃核承
气中所用。
张氏医通。改作桂心。非也。千金。恶阻篇
茯苓丸
注
肘后云。妊娠忌桂。故熬。
庞安时云。桂炒过。则不损胎也。此等之说。不必执拘。陈氏
伤寒五法云。桂
枝不
伤胎。盖桂枝轻而薄。但能解发邪气。而不
伤血。故不
堕胎。○案
炮炙论序曰。
大豆许。取重十两鲤
目比之。如兔屎。十二两鲤目。
梧桐子。十四两鲤目。如兔屎。小于梧桐子。
妇人良方。
夺命丸。专治妇人
小产。下血至多。
子死腹中。其人憎寒。手指唇口。
爪甲青白。
面色黄
黑。或胎上抢心。则闷绝欲死。
冷汗自出。
喘满不食。或食
毒物。或误服
草药。伤动胎气。下血不止。胎尚
未损。服之可安。已死服之可下。此方的系异人传授。至妙。(准绳云。此即仲景桂枝茯苓丸。)
即本方。以
蜜丸如弹子大。每服一丸。细嚼淡醋汤送下。速进两丸。至胎
腐烂腹中。危甚者。立可取出。
济阴纲目。
催生汤。候产母腹痛
腰痛。见
胞浆下方服。
即本方。
水煎热服。
妇人
怀娠六七月。脉弦
发热。其胎愈胀。腹痛
恶寒者。
少腹如扇。所以然者。
子脏开故也。当以
附子
汤温其脏。(〔原注〕方未见○愈胀。脉经。作逾腹。扇下。有之状二字。)
〔尤〕脉弦发热。有似
表邪。而乃身不痛。而腹反痛。背不恶寒。而腹反恶寒。甚至少腹阵阵作冷。若
或扇之者然。所以然者。子脏开不能合。而风冷之气乘也。夫脏开风入。其阴内胜。则其脉弦为阴气。而发
热。且为
格阳矣。胎胀者。
内热则消。寒则胀也。
〔徐〕子脏者。
子宫也。开者不敛也。
宜以
附子汤温其脏。原方失注。想不过
伤寒论中附子。合参苓术芍之附子汤耳。
案金鉴云。方缺。文亦不纯。必有残缺。然尤注义通。今从之。张氏医通云。妊娠脉弦为
虚寒。虚阳
散外。故发热。
阴寒内逆。故胎胀。腹痛恶寒者。其内无阳。子脏不能司
闭藏之令。故
阴中觉
寒气。习习如
扇也。用附子汤。以温其脏。则胎自安。世人皆以附子为堕胎
百药长。仲景独用以为安胎
圣药。非神
而明之。莫敢轻试也。
师曰。妇人有
漏下者。有
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
有妊娠下血者。
假令妊娠
腹中痛。为
胞阻。
胶艾汤主之。(阻。脉经。作漏。半产。脉经。作中生。)
〔鉴〕五六月堕胎者。谓之半产。妇人有漏下下血之疾。至五六月堕胎。而下血不绝者。此症痼之害
也。若无症痼。下血惟腹中痛者。为胞阻。胞阻者。
胞中气血不和。而阻其化育也。故用
芎归胶艾汤。温
和其血。血和而胎育也。
〔程〕漏下者。
妊娠经来。脉经。以
阳不足。谓之
激经也。半产者。
以四五月堕胎。堕胎必伤其
血海。血因续下不绝也。若妊娠下血腹中痛。为胞阻。则用胶艾汤以治。
巢源云。
漏胞者。谓妊娠数月而经水时下。此由
冲脉任脉虚。不能约制
太阳少阴之经血故也。冲任之脉。
为
经脉之海。皆起于胞内。
手太阳。
小肠脉也。手少阴。心脉也。是二经为
表里。上为乳汁。下为
月水。有
娠之人。经水所以断者。壅之以
养胎。而蓄之为乳汁。冲在
气虚。则胞内泄漏。
不能制其经血。故月水时下。亦名胞阻。漏血尽则人毙也。
芎归胶艾汤方
(〔原注〕一方加
干姜一两。
胡洽治妇
人胞动。无干姜。)
芎
阿胶甘草(各二两)
艾叶当归(各三两)芍药(四两)干
地黄(案原本缺两数唯徐沈尤用六两千金
干地黄四两艾叶三两余各二两外台引集验同)
上七味。以水五升。
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内胶令消尽。
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程〕胶艾主乎安胎。四物主乎养血。和以甘草。行以酒势。血能循经养胎。则无漏下之患。
〔魏〕用芎。行血中之凝。阿胶甘草当归地黄芍药五味。全补胞血之虚。艾叶。温子脏之血。
寒证见。加干姜。
热证见者。干姜烧灰存性。
温经散寒。开凝通阻。而血反止矣。干姜之加。乃注中所增。
实不易之药。余治妇
人经血。屡试屡效者也。故竟僭而添入方中。高明鉴焉。
千金。胶艾汤。治妊娠二三月。上至七八月。其人顿仆
失据。
胎动不安。伤损腰腹痛欲死。若有所见。及胎奔上抢心
短气方。(外台。引集验同。即本方。)
又
损伤门
大胶艾汤。治男子伤绝。或从高堕下。伤
五脏。微者
唾血。及金疮伤
经方。即本方。加干姜。
煮法后云。此汤治妇人产后。崩伤下血过多。
虚喘欲死。腹中激痛。下血不止者。神良。
又治妊娠二三月。上至八九月。胎动不安。腰痛已有所见方。
即本方。去芍药地黄。
不用清酒。
又治产
后下赤白。
腹中绞痛方。
即本方。无芎。
和剂局方。胶艾汤。治劳伤血气。
冲任虚损。月水过多。
淋沥漏下。连日不断。
脐腹疼痛。及妊娠将摄
失宜。胎动不安。腹痛下堕。或劳伤
胞络。胞阻漏血。腰痛闷乱。或因损动胎上抢心。奔冲短气。及因
产乳
冲任气虚。不能约制。经血淋沥不断。延引
日月。渐成羸瘦。即本方。
妇人良方。陈氏
六物汤。治
血痢不止。腹痛难忍。
即本方。去甘草。
又
四物汤。治妇人经病或先或后。或多或少。疼痛不一。腰足腹中痛。或
崩中漏下。或半产
恶露多。或
停留不出。
妊娠腹痛。下血胎不安。产后块不散。或
亡血过多。或恶露下。服之如神。
即本方。去阿胶艾叶甘草。
此药不知起于何代。或云始自魏
华佗。今
产宝方。乃朱梁时节度巡官
昝殷所撰。其中有
四物散。国朝太平
兴国中。修入
圣惠方者数方。自后医者易散为汤。自皇朝以来。名医于此四物中。增损品味随意。
虚实寒热。
无不得其效者。然非止妇人之疾可用而已。施氏医方祖剂云。仲景芎归胶艾汤。
乃四物汤之祖剂也。中间已具四物。后人裁而用之。
妇人怀娠。腹中痛。
当归芍药散主之。(娠。赵本。作妊。徐沈尤同。)
〔尤〕按说文。。音绞。腹中急也。乃血不足。而水反侵之也。血不足而水侵。则胎失其所养。而
反得其所害矣。腹中能无痛乎。芎归芍药。益血之虚。苓术
泽泻。除水之
气。赵氏曰。此因
脾土为木
邪所客。
谷气不举。
湿气下流。
搏于
阴血而痛。故用芍药多他药数倍。以
泻肝木。亦通。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三两)芍药(一斤)茯苓(四两)
白术(四两)泽泻(半斤)芎(半斤乙作三两)
上六味。杵为散。取
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程〕腹中无因而作痛。或
邪热所干。或胎气壅盛。用茯苓之淡以渗之。泽泻之咸以泄之。白术之甘以
补之。和以酒服者。藉其势以行药力。日三服。则药力相续。而腹痛自
止。案金鉴云。妊娠腹中
急痛。用此方。未详其义。必是脱简。不释。此说却可疑。
三因方。本方煎法后云。
元和纪用经曰。本
六气经纬丸。能
祛风补劳。养
真阳退邪热。缓中安和神志。
润泽容色。散邪
寒温瘴
时疫。安期先生。赐
李少君久饵之药。后仲景增减。为妇人怀妊腹痛方。本方用芍药四
两。泽泻茯苓
川芎各一两。当归白术各二两。亦可以蜜丸服。(案此说涉荒诞。不可信据。)
和剂局方。当归芍药散。治妊娠腹中绞痛。
心下急满。
及
产后血晕。
内虚气乏。
崩中久痢。常服通畅血脉。不生痈疡。消痰
养胃。
明目益津。(即本方。妇人良方同。)
妊娠。
呕吐不止。
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魏〕
妊娠呕吐不止者。下实上必虚。上虚胸胃必
痰饮凝滞。而作呕吐。且下实气必逆而上冲。亦能动痰
饮而为呕吐。方用干姜。温
益脾胃。
半夏开降
逆气。
人参补中益气。为丸缓以收补益之功。用治虚寒之妊
娠家。至善之法也。
张氏医通云。此即所谓恶阻病也。先因
脾胃虚弱。
津液留停。蓄为痰饮。至妊二月之后。
浊阴上冲。
中焦不胜其逆。痰饮遂涌。
中寒乃起。故用干姜止寒。人参补虚。半夏
生姜治痰散逆也。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人参(各一两)半夏(二两)
上三味。末之。以
生姜汁糊为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
〔程〕寒在
胃脘。则令呕吐不止。故用
干姜散寒。半夏生姜
止呕。人参
和胃。半夏干姜。能
下胎。娄
全善曰。余治妊阻病。累用半夏。未尝动胎。亦
有故无殒之义。临病之工。何必拘泥。
〔尤〕此益虚温胃
之法。为妊娠中虚。而有
寒饮者设也。夫
阳明之脉。顺而下行者也。有寒则逆。有热亦逆。逆则饮必从之。
而妊娠之体。
精凝血聚。每多蕴而成热者矣。按外台方。青
竹茹橘皮半夏。各五两。生姜茯苓。各四两。
麦冬人参。各三两。为治
胃热气逆呕吐之法。可补仲景之未备也。
圣惠
半夏丸。治
妊娠恶阻病。
醋心胸中冷。腹痛不能饮食。辄吐青黄汁方。
即本方。三味等分。捣罗为末。以
地黄汁浸。
蒸饼和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不计时候。以粥饮下十丸。
妊娠
小便难。饮食如故。
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尤〕小便难。而饮食如故。则病不由中焦出。而又无
腹满身重等证。则更非
水气不行。知其
血虚热
郁。而津液涩少也。
本草。当归。补女子诸不足。
苦参入阴
利窍。除
伏热。
贝母能疗郁结。兼
清水液之源也。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原注〕男子。加
滑石半两。○诸注本。删此七字。唯魏本有。)
当归贝母苦参(各四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张氏医通云。此小便难者。
膀胱热郁。
气结成燥。病在
下焦。所以饮食如故。用当归以和血
润燥。贝
母以清肺
开郁。苦参以利窍
逐水。并入膀胱。以除
热结也。
案贝母。
本经甄权并云。治
产难。而外台
子痫门。短剧
葛根汤方后云。贝母令人易产。若未
临月者。
升麻
代之。此说虽不可信。然足见其亦有利窍之功。本方所用。盖取之于
利窍耳。金鉴云。方证不合。必有脱简。不释。殆不考药性也。
时氏产经。
苦参丸主疗与原文同。
当归贝母苦参(各三两)滑石(半两)
上为末。蜜丸如小豆大。以
米饮下二十丸。
妊娠有水气。身重
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
头眩。
葵子茯苓散主之。
〔沈〕此胎压
卫气不利致水也。
〔鉴〕妊娠外有水气。则
浮肿。洒淅恶寒。水盛贮于肌肤。故身重。内有
水气。则小便不利。水盛
阻遏。
阳气上升。故起即头眩也。用葵子茯苓者。是专以
通窍利水为主也。
妇人良方云。产宝论曰。夫妊娠肿满。由
脏气本弱。因产
重虚。土不克水。血散入
四肢。遂致
腹胀。手
足面目皆浮肿。
小便秘涩。陈无择云。凡妇人宿有
风寒冷湿。妊娠喜脚
肿。俗为
皱脚。亦有
通身肿满。心腹急胀。名曰
胎水。(巢源名
子满体肿。)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两)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张氏医通云。膀胱者。主藏津液。
气化出溺。外利
经脉。上行至头。为诸阳之表。今
膀胱气不化。
水溺不得出。外不
利经脉。所以身重洒洒恶寒。起即头眩。但利小便。则水去而
经气行。表病
自愈。用葵子。直入膀胱。以
利
癃闭。佐茯苓以渗
水道也。
千金。治
妊娠小便不利方。(即本方。外台引千金翼。主疗亦同。千金注。引本经文同。)
妇人良方。
葵子散。治妊娠小便不利。身重恶寒。起则
眩晕。及
水肿者。王子亨云。
妊娠小便不通。特避寒药。(又
名
茯苓汤。)
葵子(五两)茯苓(三两)
上二味。为末。每服二钱。米饮调下。小便利则愈。
时氏产经云。如不通。恐是
转胞。加发灰少许
调服。极妙。(葵子。用
黄葵子。)
圣惠方。葵子散。治妊娠身体浮肿。小便不利。洒淅恶寒。
即本方。加
汉防己。凡三味。各二两。
妇人妊娠。宜常服
当归散主之。(脉经。此下。有即易产无疾苦六字。)
〔尤〕妊娠之后。最虑
湿热伤动胎气。故于芎归芍药养血之中。用白术除湿。
黄芩除热。丹溪称黄芩
白术。为安胎之圣药。夫芩术非能安胎者。去其湿热。而胎自安耳。
〔鉴〕妊娠无病。不须服药。若其人瘦而
有热。恐耗血伤胎。宜常服此以安之。
当归散方
当归黄芩芍药芎(各一斤)白术(半斤)
上五味。杵为散。酒饮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苦疾。产后百病悉主之。(汪氏
医学原理有人参。)
方氏
丹溪心法附余云。此方养
血清热之剂也。瘦人血少有热。胎动不安。素曾半产者。皆宜服之。以
清其源而无患也。
王氏明医杂着云。调理妊娠。在于清热养血。条实黄芩为安胎圣药。清热故也。暑月宜加之。养胎全
在脾胃。譬犹
悬钟于梁。梁软则钟下坠。折则堕矣。故白术
补脾。为安胎
君药。
外台古今录验。
术汤。疗妊娠卒得
心痛欲死。千金治妊娠
腹中满痛。叉心不得饮食。
即本方。去芎当归。上三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半日全尽。微下水。令易生。
易简方。治经三四月不行。或一月再至。
即本方。加
山茱萸。
妊娠养胎。
白术散主之。
〔尤〕妊娠伤胎。有因湿热者。亦有因湿寒者。随人脏气之阴阳。而各异也。当归散。
正治湿热之剂。
白术散。白术
牡蛎燥湿。川芎
温血。蜀椒去寒。则正治湿寒之剂也。仲景并列于此。其所以诏示后人者深矣。
白术散方
(〔原注〕见外台。○外台引古今录验云。裴伏
张仲景方。)
白术芎蜀椒(三分去汗)牡蛎(外台白术芎各四分牡蛎二分)
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
心下毒痛。倍加芎。
心烦吐痛。不
能食饮。加
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
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
小麦汁
服之。已后渴者。
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苦痛。徐云。脱一腹字。沈本作苦腹痛。
吐痛。外台。作吐唾。为是。)
〔程〕白术主安胎为君。芎主养胎为臣。蜀椒主温胎为佐。牡蛎主固胎为使。按瘦而多火者。宜用
当归散。肥而有寒者。宜用白术散。不可混施也。芍药能缓中。故苦痛者
加之。芎能温中。故毒痛者倍之。痰饮在心膈故令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破痰下水。半夏消痰去水。
更服浆水以调中。若呕者。复用浆水。服药以止呕。呕不止。再易小麦汁以和胃。呕止而胃无津液作渴者。食
大麦粥。以
生津液。病愈服之勿置者。以大麦粥。能调中补脾。故可常服。非指上药可常服也。
徐云。予治迪可弟妇。未孕即
痰嗽见血。既孕而不减人
瘦。予以此方治之。因其腹痛。加芍药两大剂。而痰少嗽止。人爽胎安。
和剂局方白术散。
调补冲任。扶养胎气。治妊娠宿有风
冷。胎痿不长。或失于将理。动伤胎气。多致损堕怀孕。常服壮气益血。保护胎藏。(即本方。
三因同。)
妇人良方。
白术丸。(主疗同前局方白术散。)
即本方。加阿胶地黄当归。上为末。蜜为丸。如梧子。米饮吞三四十丸。
酒醋汤亦可。
妇人伤胎
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
太阴当养不养。此
心气实。当刺
泻
劳宫及
关元。小便微利则愈。(〔原注〕见玉函。○玉函。伤胎。作伤寒。关元。作小肠之募。无微利之微字。)
〔程〕七月
手太阴肺经养胎。金为火乘。则
肺金受伤。而胎失所养。又不能
通调水道。故有腹满不得小
便。从腰以下有如水气状也。劳宫穴。在
手心厥阴心主穴也。泻之则火不乘金矣。关元穴在脐下。为小肠之
募。泻之则小便通利矣。此穴不可妄用。刺之能
落胎。
案金鉴云。文义未详。此穴刺之落胎。必是错简。不释。此说固是。然根据玉函。伤胎。作伤寒。
乃义稍通。徐子才
逐月养胎方云。妊娠七月。
手太阴脉养。不可
针灸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