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禽部] 乌骨鸡
甘,平。微温。入
足厥阴、
少阴经血分。益肝肾之阴,除
阴虚之热,祛心腹
恶气,治折
伤痈
疽。
胎前崩漏,产后
蓐劳,得此
自愈。佐
白果、莲肉,治
带下。使
豆蔻、
草果,治
脾泄。
纯酒煮。久服动
肝经风火。
吐血者不宜食。(以其能动血也。故产后宜之。)
乌鸡白首,
六指
四距,鸡死不伸者,并不可食,害人。
鸡属木,乌骨者得水木之气,故
虚热者宜之。
怪症∶口
鼻流水,腥臭难状,以碗盛之,有铁色如米粒者,此肉败也。任意食
鸡肉而愈。
血
咸、平。涂
中风口眼邪。(冠血尤佳。)配酒浆,发痘。
肝
甘、苦,温。补
肾虚,
安胎漏,疗风虚目暗。得白
芙蓉花,治
疳眼。得
朱砂,治
惊风。
肠
止遗浊。
翮翎
破血消肿,解蛇虫风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