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福堂公选良方》
书名:种福堂公选良方朝代:清作者:叶桂原着、华岫云编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一·温热论·续医案] 温热论

    温邪上受,(按∶邪从口鼻而入,故曰上受。但春温,冬时伏寒,藏于少阴,遇春时温 气 逆 盖伤寒之邪,留恋在表,然后化热入里。温邪则热变最速,未传心胞,邪尚在肺。肺主气, 其合皮毛,故云在表。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挟风则加入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 流,或透湿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不尔,风挟温热而燥生,清窍 必干。谓水主之气,不能上荣,两阳相劫也。湿与温合,蒸郁而蒙蔽于上,清窍为之壅塞, 浊邪害清也。其病有类伤寒,其验之之法∶伤寒多有变症,温热虽久,在一经不移,以此为 辨。 前言辛凉散风,甘淡驱湿,若病仍不解,是渐欲入营也。营分受热,则血液受劫,心神 不安 陷入 平素 如玉 如 可冀其战汗透邪,法宜益胃,令水与汗并,热达腠开,邪从汗出。解后胃气空虚,当肤冷一 昼 此时宜令病者安舒静卧,以养阳气来复。旁人切勿惊徨,频频呼唤,扰其元神,使其烦躁。 但诊其脉,若虚软和缓,虽倦卧不语,汗出肤冷,却非脱症。若脉急疾,躁扰不卧,肤冷汗 出,便为气脱之症矣。更有邪盛正虚,不能一战而解,停一二日,再战汗而愈者,不可不知 。再论气病不传血分邪留三焦,亦如伤寒中少阳病也。彼则和解表里之半,此则分消上 下之势,随症变法,如近时杏朴苓等类,或如温胆汤之走泄。因其仍在气分,犹可望其战汗 之门户,转疟之机括。大凡看法,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在卫汗之可也。(按∶辛 凉开肺,便是汗剂,非如伤寒之用麻桂辛温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如 角玄参羚羊等物。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胶赤芍等物。否则 ,前后不循缓急之法,虑其动手便错,反至慌张矣。且吾吴湿邪害人最广,如面色白者,须 要顾其阳气,湿胜则阳微也。法应清凉,然到十分之六七,即不可过于寒凉,恐成功反弃。 何以故耶?湿热一去,阳亦衰微也。面色苍者,须要顾其津液。清凉到十分之六七,往往热 减身寒者,不可就云虚寒而投补剂,恐炉烟虽熄,灰中有火也。须细察精详,方少少与之, 慎不可直率而往也。又有酒客里湿素盛,外邪入里,里湿为合。在阳旺之躯,胃湿恒多;在 阴盛之体,脾湿亦不少。然其化热则一。热病救阴则易,通阳最难。救阴不在血,而在津与 汗;通阳不在温,而在利小便。然较之杂症,则有不同也。 再论三焦不得从外解,必致成里结。里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亦须用下法,不可以 气血 伤 以 泄 或黄白相兼,或灰白不渴,慎不可乱投苦泄。其中有外邪未解里先结者,或邪郁未伸,或素 属中冷者,虽有脘中痞痛,宜从开泄,宣通气滞,以达归于肺,如近俗之杏蔻橘桔等,是轻 苦微辛,具流动之品可耳。 再前云舌黄或浊,须要有地之黄。若光滑者,乃无形湿热,中已虚象,大忌前法。其脐 以上 黄甚 青皮 错杂 再黄苔不甚浓而滑者,热未伤津,犹可清热透表。若虽薄而干者,邪虽去而津受伤也, 苦重 再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传,绛色中兼黄白色,此气分之邪未尽也, 泄 日 类 再色绛而舌中心干者,乃心胃火燔,劫烁津液,即黄连石膏亦可加入。若烦渴烦热,舌 心干 热, 津亏 再有热传营血,其人素有瘀伤宿血在胸膈中,挟热而搏,其舌色必紫而暗,扪之湿,当 加入 之症 似 有 清 绛 其有舌独中心绛干者,此胃热,心营受灼也,当于清胃方中,加入清心之品。否则延及于尖 ,为津干火盛也。舌尖绛独干,此心火上炎,用导赤散泻其腑。 再舌胎白浓而干燥者,此胃燥气伤也,滋肾药中加甘草,令甘守津还之意。舌白而薄者, 外 之 则 药 旋 不 郁 再舌上白苔粘腻,吐出浊浓涎沫者,口必甜味也,为脾瘅病,乃湿热气聚,与谷气相搏, 土 挟浊秽郁伏,当急急开泄;否则闭结中焦,不能从募原达出矣。 若舌无苔而有如烟煤隐隐者,不渴肢寒,知挟阴病。如口渴烦热,平时胃燥舌也,不可 攻之 若舌黑而滑者,水来克火为阴症,当温之。若见短缩,此肾气竭也,为难治;欲救之, 加人 燥水竭,急以咸苦下之。 舌淡红无色者,或干而色不荣者,当是胃津伤而气不化液也,当用炙甘草汤,不可用寒 凉药 若舌白如粉而滑,四边色紫绛者,温疫病初入募原,未归胃腑,急急透解,莫待传陷而 入为 点 斑 病 或 心包热也。点大而紫,胃中热也。黑斑而光亮者,热胜毒盛,虽属不治,若其人气血充者, 或根据法治之,尚可救;若黑而晦者,必死。若黑而隐隐,四旁赤色,火郁内伏,大用清凉透 发,间有转红成可救者。若夹斑带疹,皆是邪之不一,各随其部而泄。然斑属血者恒多,疹 属气者不少,斑疹皆是邪气外露之象,发出宜神情清爽,为外解里和之意;如斑疹出而昏者 ,正不胜邪,内陷为患,或胃津内涸之故。 再有一种白,小粒如水晶色者,此湿热伤肺,邪虽出而气液枯也,必得甘药补之。或 未至 气液 再温热之病,看舌之后,亦须验齿。齿为肾之余,龈为胃之络,热邪不燥胃津,必耗肾 液。 黄, 者, 齿若光燥如石者,胃热甚也,若无汗恶寒,卫偏胜也,辛凉泄胃透汗为要。若如枯骨色 者, 为妥 胃虚 此非 若齿垢如灰糕样者,胃气无权,津亡,湿浊用事,多死。而初病齿缝流清血,痛者,胃 火冲 玉女 再妇人病温,与男子同;但多胎前产后,以及经水适来适断。大凡胎前病,古人皆以四 物加 护之 胎元, 其邪, 而治, 受邪, 正伤寒 为合治 等。若 挟寒加 胃实, 阻,侧 即陶 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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