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温病热病说
有
病因。有病名。有病形。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三者俱当。始可以言治矣。一或未明
。而曰不误于人。吾未之信也。且如
伤寒。此以病因。而为病名者也。
温病热病。此以天时与病形。而为病名者也。由三者皆起
于感寒。或者通以伤寒称之。夫通称伤寒者。原其因之同耳。至于用药。则不可一例而施也
。何也。夫伤寒盖感于
霜降后。
春分前。然不即发。郁热。而发于春夏者也。伤寒即发于天
令寒冷之时。而
寒邪在表。闭其
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此仲景
桂枝麻黄等汤
之所以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天令暄热之时。
怫热自内而达于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
故非辛凉或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独治外者之所以不可用。
而后人所处
水解散。
大黄汤。
千金汤。
防风通圣散之类。兼治
内外者之所以可用也。夫即病
之伤寒。有
恶风恶寒之证者。
风寒在表。而表气受伤故也。后发之温病热病。有恶风恶寒
之
证者。重有风寒新中。而表气亦受伤故也。若无新中之风寒。则无恶风恶寒之证。故仲景曰
。
太阳病。
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温病如此。则知热病亦如此。是则不渴而恶寒者
。非
温热病矣。然或有不因新
中风寒。亦见恶风恶寒之证者。盖病患表气本虚。热达于表。
又重伤表气。故不禁风寒。非
伤风恶风。伤寒恶寒也。但卫虚则恶风。荣虚则恶寒耳。且温
病
热病。亦有先见
表证。而后传里者。盖怫热自内达外。
热郁腠理。不得外泄。遂复还里。而
成可攻之证。非如伤寒从表而始也。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温病热病。而求浮紧之脉。不
亦疏乎。殊不知紧为寒脉。有寒邪则见之。无寒邪则不见也。其温病热病。或见脉紧者。乃
重感不正之暴寒。与
内伤过度之冷食也。岂其本然哉。又或者不识脉形。但见弦便呼为紧。
断为寒。而妄治。盖脉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岂可错认为紧。而断为寒。夫温病热病之
脉。多在
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诚由怫热在内故也。其或左手盛或浮
者。必有重感之风寒。否则非温病热病。自是暴感风寒之病耳。凡温病热病。若无重感。表
证。虽间见。而里病为多。故少有不渴者。斯时也。法当治
里热为主。而
解表兼之。亦有治
里。而表自解者。余每见世人治温热病。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误发其表。变不可言。此
足以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其间有误
攻里。而致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证。邪纯在表
。未入于里故也。不可与温病热病同论。夫惟世以温病热病混称伤寒。故每执寒字。以求浮
紧之脉。以用
温热之药。若此者。因名乱实。而戕人之生。名其可不正乎。又书方多言
四时
伤寒。故以春夏之温病热病。与秋冬之伤寒。一类视之。而无所别。夫秋冬之伤寒。真伤寒
也。春夏之伤寒。
寒疫也。与温病热病自是两涂。岂可同治。吁。此弊之来。非一日矣。历
考方书。并无救弊之论。每每雷同。良可痛哉。虽然。伤寒与温病热病。其攻里之法。若果
是以寒除热。固不必求异。其发表之法。断不可不异也。况伤寒之直
伤阴经。与
太阳虽伤。
不及郁热即传
阴经为
寒证。而当温者。又与温病热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或者知一不知二
。
故谓仲景发表药。今不可用。而攻里之药。乃可用。呜呼。其可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
。若能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
治法其有不当者乎。彼
时行不正之气所作。及重感
异气而
变者。则又当观其何时何气。参酌伤寒温热病之法。损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即病伤
寒药通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