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三阴病或寒或热辨
尝读
张仲景伤寒论。于
太阴有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
逆。于
少阴有曰。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
口中和。其
背恶寒者。当灸之。
附子汤主之。少阴
病。身体痛。
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少阴病
下利。
白通汤主之。少阴病
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
干呕烦者。
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少阴下利
清谷。
里寒外热。
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
恶寒。其人
面赤色。或
腹痛。或干呕。或咽
痛。或利止脉不出者。
通脉四逆汤主之。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
四逆汤。于
厥阴有曰。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
当归四逆汤主之。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观仲景
此论。则
伤寒三阴。必有
寒证。而宜用
温热之剂也。及读
刘守真之书。有曰。伤寒
邪热在表
。腑病为阳。邪热在里。脏病为阴。俗妄谓有
寒热阴阳异证。误人久矣。寒病有矣。非汗病
之谓也。寒病止为
杂病。终莫能为汗病。且造化
汗液之气者。乃阳热之气。非
阴寒之所能
也
。虽仲景有四逆汤证。是治
表热里和。误以寒药下之太早。表热入里。下利不止。及或表热
里寒自利。急以
四逆温里。利止里和。急解其表也。故仲景四逆汤证。复有
承气汤下之者。
由
是伤寒汗病。经直言
热病。而不言寒也。经言三阴证者。邪热。在脏。在里。以脏与里。为
阴。当下热者也。
素问论伤寒热病有二。篇名曰热。竟无寒理。兼素问并
灵枢诸篇。
运气造
化
之理推之。则为热病。诚非寒也。观守真此论。则伤寒无问在表在里。与夫
三阳三阴。
皆
一于为热。而决无或寒者矣。两说不同。其是非之判。必有一居此者。由是彼此反复究诘
其义。而久不能得。虽至
神疲气耗。不舍置者。自谓此是伤寒大纲领。此义不明。则千言万
语。皆未足以为后学式。况戕贼民生。何有穷极也哉。意谓
成无己之注。必有所发明者。遂
因而求之。然亦止是随文而略释之。竟不明言何由为热。何由为寒之故。此非其不欲言也。
盖止知伤寒。皆是
传经。故疑于
六经所传。俱为
热证。而热无变寒之理。遂不敢别白耳。以
寒为本脏之寒欤。安得当
热邪传里入深之时。反独见寒。而不见热者。且所用温热药。能不
助传经之
热邪乎。以寒为
外邪之寒欤。则在
三阳以成热矣。岂有传至三阴。而反为寒哉。成
氏能潜心乎此。则必悟其所以然矣。自仲景作伤寒论以来。靡或遗之而弗宗。至于异同之论
兴。而渔者走渊。木者走山矣。宜乎后人不能决于似是而非之际。故或谓今世并无真伤寒
病。又或以为今人所得之病。俱是
内伤。又昧者。至谓伤寒论中诸温药。悉为传经热邪而用
者。以三阴经属阴故也。又其太谬者。则曰。论中凡有寒字。皆当作热字看。呜呼。末流
之弊。一至此乎。于是澄心静虑以涵泳之。一旦划然若有所悟者。然亦未敢必其当否也。姑
陈之以从有道之正。夫三阳之病。其
寒邪之在
太阳也。
寒郁其阳。阳不畅而成热。阳虽人身
之
正气。既郁则为邪矣。用
麻黄发表。以逐其寒。则
腠理通。而郁
热泄。故汗而愈。苟或
不汗不解。其热不得外泄。则必里入。故传
阳明。传
少阳。而或入腑也。若夫三阴之病。则
或寒或热者。何哉。盖寒邪之伤人也。或有在太阳经郁热。
然后以次而传
至阴经者。或有太
阳
不传阳明少阳。而便传三阴经者。或有寒邪不从
阳经。而始直
伤阴经者。或有虽从太阳。
而始不及郁热。即入少阴。而独见少阴证者。或有始自太阳。即入少阴。而太阳不能以无伤
者。或有直伤即入。而寒便变热。及始寒而终热者。其郁热传阴。与变便变热。则为热证。
其直伤阴经。及从太阳即入少阴。则为寒证。其太阳不能无伤。则
少阴脉证。而兼见太阳标
病。其始为寒。而终变热。则先见寒证。而后见热证。此三阴之病。所以或寒或热也。苟
即三阴经篇诸条。展转玩绎以求之。理斯出矣。夫其或传经。或直伤。或即入。或先寒后热
者。何也。
邪气暴卒。本无定情。而
传变不常故耳。故经曰。邪之
中人也无有常。
或中于阳
。或中于阴。夫守真者。绝类离伦之士也。岂好为异说。以骇人哉。盖由其以温暑为伤寒。
而仲景之方。每不与温暑对。故略乎温热之剂。而例用寒凉。由其以伤寒一断为热而无寒
。故
谓仲景四逆汤。为寒药
误下。表热里和之证。及为
表热里寒。自利之证。而立。又谓温里止
利。急解其表。又谓寒病止为杂病。嗟乎。仲景伤寒论。专为中而即病之伤寒作。不兼为不
即病之温暑作。故每有三阴之寒证。而温热之剂之所以用也。以病则寒以时。则寒其用之也
固宜。后人不知此意。是以愈求愈远。愈说愈凿。若知此意。则犹庖丁解牛。动中肯綮矣。
且如寒药误下。而成里寒者。固不为不无矣。不因寒药误下。而自为里寒者。其可谓之必无
乎。殊不知
阴经之每见寒证者。本由寒邪不由阳经。直伤于此。与夫虽由太阳。而始不及
郁
热。即入于此而致也。虽或有因寒药误下而致者。盖亦甚少。仲景所用诸温热之剂。何尝每
为寒药误下而立。况
表里寒之证。亦何尝每有急解其表之文乎。夫里寒外热之证。乃是寒邪
入客于内。迫阳于外。或者虚阳之气。自作外热之状耳。非真热邪所为也。观仲景于里寒外
热之证。但以温药治里寒。而不治外热。则知其所以为治之
意矣。若果当急解其表。岂不于里和之后。明言之乎。且三阴寒病。既是杂病
。何故亦载于伤寒论。以惑后人乎。其
厥阴病篇诸条之上。又何故每以伤寒二字冠之乎。夫
内经所叙
三阴病。一于为热者。言其常也。仲景所叙三阴病。兼乎寒热者。言其变也。并
行而不相悖耳。后人谓伤寒本无寒证。得非知常而不知变欤。然世之恪守局方。好用温热剂
者。乃反能每全干寒证无他。其守彼虽偏。治此则是。学人能知三阴。固有寒邪所
为之证。则
仲景创法之本意。可以了然于心目之间。而不为他说所夺矣。或曰。伤寒之病。必从阳经郁
热。而传三阴今子谓直伤阴经。即入阴经。而为寒证。其何据乎。予曰。据夫仲景耳。仲景
曰。病
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
日愈。夫谓之无热恶寒。则知其非阳经之郁热矣。谓之发于阴。则知其不从阳经传至此矣。
谓之六日愈。则知其不始太阳。而止自阴经发病之日。为始数之矣。仲景又曰。伤寒一二日
。至四五日。而厥者。必
发热。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
自愈。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夫得伤寒未为热。即为厥者。岂亦由传经
入深之热邪。而致此乎。今世人多有始得病时。便见诸寒证。而并无或热者。此则直伤阴经
。即入阴经者也。苟不能究夫仲景之心。但执凡伤于寒。则为病热之语以为治。其不夭人天
年者。几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