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脾经第四] 经络解
核骨,足
大趾本节后内侧圆骨也。腓腹为。髀内为股。脐上为腹。咽,
胃系也。
舌本,
舌根也。
足太阴脾受
足阳明之交,起于
足大趾端之
隐白穴,循趾内侧
白肉际大都穴,过核骨后,历
太白、
公孙、
商丘,
上
内踝前廉之
三阴交,上内,循骨后之
漏谷上行,交出
足厥阴之前,至
地机、
阴陵泉,上循膝股前廉之
血海、
箕门,迤
逦入腹,经
冲门、
府舍,复循
腹结、
大横,会
下脘,历
腹哀,过
期门之分,循
本经之里,下至
中脘之际,以属
脾络胃,又由腹哀
上膈,循
食窦、
天溪、
胸乡、
周荣,
曲折向下至
大包,又自大包外曲折向上,会
中府上行人
迎之里,挟喉,连舌本,散
舌下而终。其支者,由腹哀穴别行,再从胃部中脘穴之外上膈,注于
膻中之里心之
分,以交于
手少阴心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