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门] 眼论治
人之有双眼,若天之有两曜,
五脏六腑之
精华,
宗脉之所聚,洞视万化,肝之外候者也。
然
肉
者
养
哀
在
形
五辛炙,酒食
毒物,并宜断之。惟须宽缓情性,慎护调摄,即无不瘥也。若纵恣乖违,触
犯
禁忌,自贻其咎,必须丧明而后已,可不谨欤!
又论∶夫眼者,内则属乎五脏,外则应乎
五轮。
瞳人黑水,肾之主也;
血轮如环,心之
主也;络裹者,脾之主也;
白睛属肺;总管于肝。
眼带虽系于肝,明孔遍通五脏,五脏皆有
神
夫
一证,人之初生,洗沐不洁,令秽水
浸渍于眼,使眶脸赤烂,渐至长大,终不能瘥,故云
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