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论脉] 脉位轻重
高骨旁
动脉为关。
中指正按高骨之端是也。俗不明其正理,但以应于下指而差,高骨于
头、中指之间,如此则三指各差在本位之后半部耳。或以头指正在高骨,或
更在高骨之后者,此不
通脉之正理也。便使心精了然,既下指失其本位,则亦无以知为何病也。
关前至
鱼际为寸,是名阳位。
一名
寸口,正在东关前、堂骨后,赤白肥肉际宛中,骨缝
陷中,可容一豆者是,乃名鱼际者也。
关后为尺,是名阴位。
关后至
本经于
太阴所入为合,在肘内大
约纹动处是名
尺泽,长一尺,故
名尺也。
阴阳两者之间则名关,
三部长三寸,以应
三才。凡男左、女右,以
中指与
大指相接如关,度中指上仄
中节两
横纹之际为一寸。凡
取穴以此为则,而脉位之
尺寸亦应
此也。凡
寸脉主自心胸上至头也;而
关脉主中,心胃至脐也;
尺脉主下,脐以至足也。
左寸主心及
小肠(
君火)。左关主肝胆(风木)。左尺主肾、
膀胱(寒水)。右寸主肺、
大肠(燥金)。
右关主脾、胃(湿土)。右尺主
命门、
三焦(
相火)。
所以然者,左手为阳,阳为君,面南布政,而阳始于子水;以一岁
六气
正位分之,则应于亥正至丑终气衰也。水之位主于左尺之脉,脉从尺入寸,故水生风木于左关,应丑至卯
初之气也。木生君火于左寸,阳道已成,故为君火,犹干始于子而终于巳也,自卯正至巳,
二之气也。
君上而臣下,阳进而升,阴退而降,故右手为阴,始于午火,火面北而
受气,自巳至未正,
三之气也。三
焦为正火,主右尺之脉,相火生湿土于右关,正未以至酉,
四之气也。湿
土生金于右寸,应酉至亥,五
之气也。又主左尺水,周而复始也。及夫男左、女右为夫妇,故左寸君火克右寸之金;左关木克右关之土,左尺
水克右尺之火。及夫命门者右肾也,属火不属水,乃
手厥阴心包络之脏。举世皆言心包络之脏有名而无
形,由不明理也。夫三焦乃水谷
传化之道路,自口至
胃上口为
上焦,下至胃下二肠分处为
中焦,下至传
化出处为
下焦,通曰三焦。今俗
妄言无
形状而空有名者误也。且如人从头数至足,皆不谓之人,则亦安可言
人无形状耶。全身而言之,固名人也,且
血脉尽皆环贯
脏腑,营运周身,如果无命、三焦之
形体,则何
得气血营运之道路耶。各浮于腑而沉于脏,中而
和缓者胸也。
脉在
肌肉以上曰浮,在肌肉之下曰沉。或以肺养
皮毛,心养血脉,脾养肌肉,肝养
筋膜,肾养
骨髓,
以此
浮沉而分
五脏之脉者,言脉位则可,为用则有失
治病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