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脏腑分发于面部
(增补)
《
灵枢》曰∶
五脏六腑,各有部分;能别部分,万举万当。庭者,
首面也。(庭,
天庭也,谓之首面。)
阙上者,(眉间上分。)
咽喉也。
阙中者,(眉之中。)肺也。
下极者,(
印堂。)心也。直下者,(
山根。)
肝也。肝左者,(山根之左。)胆也。下者,(胃之下。)脾也。
方上者,(方始上于脾。)胃也。中央
者,(脾之下,寿之上。)
大肠也。挟大肠者,肾也。(肾有两,故挟大肠也。)当肾者,脐也。(肾与大
肠、脐,俱在寿上。)
面王以上者,(面王,
准头也。鼻为面之王。)
小肠也。(准头上色黄,
小便难。)
面王以下者,
膀胱子处也。(准头之部,又分上下,男
小腹痛,
卵痛;女子主膀胱子处病。)
颧者,肩也。颧后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内上者,膺乳也。挟绳而上者,背也。(耳旁为绳,臂背为
外,膺乳为内,故在目内。)循
牙车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居
股胫之中。)膝以下者,胫
也。胫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里也。(巨,大也。上
下牙床大分处以候股。
牙床司
开合,亦如
股里之任屈伸也。)
巨屈者,
膝膑也。(上
下唇交接处是
地仓穴,以唇口大为屈转,以候膝膑。又唇为言语饮
食之
门户,亦如膝膑为屈伸奔走之
关节,俱动而不休,故
应候焉。)此五脏六腑
肢节之部分也。
【按】《灵枢》此文,
雷公问,
黄帝答者。细绎经旨,自首面而至膀胱子处十四部,配于
明堂者也。
自颧至膝膑十一部,配颧之左右及颧之下也。由此观之,明堂为内,两颧为外,一部之分,而有
内外。
黄帝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此三者立内部。“蕃者,颊
侧也。蔽者,
耳门也。”此二者别外部。又按
五官之辨曰∶“明堂骨高以
起,平以直,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于两侧,首面上于
阙庭,
王宫在于下极。”
前后互观,
脏腑配于明堂,
肢体列于两颧,上下左右,不更彰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