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论伏邪外发须辨六经形证
伤寒绪论曰∶初发病时,头
项痛,
腰脊强,
恶寒,
足太阳也;
发热面赤、
恶风,
手太阳也∶目疼、
鼻干、
不得卧,
足阳明也∶蒸热而渴,
手阳明也;
胸胁满痛、
口苦,足少
阳也∶
耳聋,及病
寒热往来,
手少阳也;
腹满、自利而吐,
足太阴也;
口干、津不到咽,
手太阴也;脉沉细、
口燥渴,
足少阴也;
舌干、不得卧,手太阴也;耳聋、
囊缩、不知人事,
足厥阴也;
烦满、厥逆,
手厥阴也。
医略曰∶
太阳之脉上连
风府,循
腰脊,故头项痛,腰脊强;
阳明之脉,挟鼻络于目,故
身热,目疼,鼻干,不
得卧;
少阳之脉,循胁,络于耳,故
胸胁痛而耳聋;
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
嗌干∶
少阴脉贯肾,络
于肺,系
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厥阴脉循
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凡
外感病,无论暴感
伏气,或由
外而入内,则由
三阳而传入
三阴∶或由内而达外,则由三阴而外出三阳。
六经各有见证,即各有界限可凭。治
病者指其见证,即可知其病之浅深。问其前见何证,今见何证,即可知病之
传变。
伤寒如此,
温病何独不热。
素问热病论、仲景
伤寒论均以此立法,圣人复起,莫此易也。近贤叶氏,始有伤寒分六经,温病分
三焦之论,
谓出河间。其实
温热病之法,至河间始详;至温病分三焦之论,河间并无此说,其书具在,可复按也。厥后吴
鞠通着
温病条辨,遂专主三焦,废六经而不论。殊不知人身
经络,有
内外浅深之别,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
也。其
上焦篇提纲云∶凡温病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试观
温邪初发者,其果悉见上焦
肺经之见证乎,即或
见上焦之证,其果中
下焦能丝毫无病乎?鞠通苟虚心诊视,应亦自知其说之不可通矣。况伤寒
温热,为病不同
,而六经之见证则同;用药不同,而六经之立法则同。治温病者,乌可舍六经而不讲者哉。
附录
医悟
表证 ∶
发热、恶寒,
身痛,
四肢拘急、喘。
太阳经证 ∶
头痛、
项脊强、脉浮、脉伏。
阳明经证 ∶
目痛、鼻干、
唇焦、
漱水不欲咽、
尺寸俱长。
少阳
经证 ∶
耳聋、
胸满、
胁痛、
目眩、口苦、
苔滑、脉弦。
半
表里证
∶
呕吐、寒热往来、
头汗、
盗汗。
太阴经证
∶
腹微满、脉沉实、自利。
少阴经证
∶
口燥
咽干而渴、
咽痛、
下利清水、目不明。
厥阴经证
∶
少腹满、囊缩、
舌卷、厥逆、
消渴。
太阳腑证 ∶
口渴、
溺赤。
阳明腑证 ∶
潮热、
谵语、狂乱、
不得眠、
自汗、
手足汗、便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