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阳明下编
问曰。病有
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
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
脾约是也。正阳阳明者。
胃家实是也。
少阳阳明者。
发汗利
小便已。胃中燥烦实
大便难是也。
脾约者。其人
津液素槁。
邪热在太阳时。
大便即难是也。太阳阳明者。太阳经邪热不俟。入阳明经而便入胃腑也。
正阳阳明者。经邪传腑
表邪并里故云胃家实也。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津液耗竭也。尚论以阳
明经传少阳经即为少阳阳明非也。若经邪
传经则胃中未必便燥而大便难。如果阳明经传少阳证。即当言阳明少阳不得谓
之少阳阳明矣。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问曰何缘得
阳明病。答曰。
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
亡津液胃中
干燥。因转属阳明
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
名阳明也。
问曰
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
身热汗自出。不
恶寒。反
恶热也。
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恶寒而
发热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
自汗出。而恶热也。
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也。
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伤寒发热
无汗。呕
不能食。而反汗出。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然微汗出也。
既然汗出。则热除呕止可知。
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
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为
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
硬也。
中风之脉轻微而缓者。为
风邪本微。汗出少而不为过也。伤寒之脉。已至于实。即将去太阳而成可下之证也。况过
发其汗。宁无亡津液。大便因鞭。致传阳明之证乎。
以上统论
阳明腑证传受。
阳明中风。
口苦咽干腹满微喘。
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
小便难也。
此虽曰阳明中风。而证俱见伤寒太阳。未除之候但以腹满一端。知认为热入阳明。然终与大实大满不同。若
误下则
邪愈陷。而腹愈满矣。小便难者。亡津液也。
阳明病脉迟。食难用饱。饱则微烦
头眩。必小便难。此欲作谷瘅。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
脉迟则
表证将除。然得食而微烦。仍是
外邪助其
内热也。头眩者。风邪上攻也。小便难者。
湿郁水道也。水谷之湿。
得热蒸而遍身
发黄。下之腹满如故盖腹满。已是邪
陷脉迟。则胃不实徒下其
糟粕病既不除。而反害之耳。夫阳明证本当
下。阳明而至
腹痛。尤当急下。独此一证下之。腹腔满必如故者。缘脉迟则
胃气空虚。津液不充其满不过
虚热内壅非结
热当下之比也。可见脉迟
胃虚。下之无益则发汗利小便之法用之无益惟当用
和法如
甘草干姜汤先温其中。
然后少与调胃。
微
和胃气是也。
阳明病。若
中寒不能食。
小便不利。手足然汗出此欲作
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
故也。
溏泄久而不止。则曰固瘕。言如瘕固结不散也。
阳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然汗出而解也。此本不胜
谷气。与
汗共并。脉紧则愈。
其人骨节疼。湿胜也。翕然如有热状热胜也。
湿热相交。乃忽然发狂然汗出解也。以其人能食。胃气有权。能驱
阳明之水与热。故水热不能胜。与汗共并而出也。脉紧则愈者。以先前失汗。所以脉紧未去。今幸胃气强盛。所以得肌
腠开。然
大汗而解。则脉之紧亦自和也。
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哕于月切)
脉浮而迟。
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
四逆汤主之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
表热里寒。法当先救其里。太阳
经中。已用四逆汤其在阳明更可知矣。此条比前条
虚寒更甚。故不但攻其热必哕。
即饮水亦哕矣。
此五条一云食难用饱。一云欲食似乎指中风而言。一云中寒不能食。及后二条又明指中寒而言。所以后人拘执其说
而误为注释也。不知此五条辨胃气之强弱。非辨外邪也。故五证中。惟水不胜谷气。脉紧则愈一证为胃气胜。其四条。
俱是脉迟胃冷。反为水热
所胜之证。夫伤寒皆
热证也。而其人胃中虚冷者。又未可一例。而推盖胃既虚冷则水谷混然无
别。
热邪传入。必不能遽变为实也。胃不实。则不可下。即下之而水热不去徒令胃气垂绝而哕也。仲景一一挈出。而于
下利清谷一证。主以四逆汤其有较轻者。宜主以温胃。更不待言矣胃气素虚之人外邪入之。必转增其热。
胃热故
膀胱亦
热。
气化不行。小便因之不行。则尽注太阳。而为
洞泄下利清谷也。小便不利乘胃热而渗于脾。则
四肢先见色黄。乃至
遍身发黄。而成谷瘅也。手足然得汗。则脾中之湿热行。而色
黄谷瘅可免但汗从手足而出。
水谷之气。未得遍泄于周
身。不过少分
大肠奔迫之势。故不为洞泄而为瘕泄耳。无病之人。小便不行尚渍为他病况伤寒极赤极热之小便。停蓄不
行。能无此三种之变乎。
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
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
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一为
胃气虚寒。一为胃中
实热不可不辨。虚寒者温之
四逆理中是也。实热者利之承气五苓是也。
○二条旧在
厥阴末。今入此。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
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
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
颈项强小便难者。与
柴胡汤后
必
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六七日无大热。手足温。
邪气将入于里也。以脉迟浮弱。故尚留连肌表恶风未除。反二三下之致太阳之邪。
内陷胃
气虚寒不能食胁下满痛似痞非痞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上下
寒饮停结也。止宜
五苓散解利。若认少阳。又与
柴胡寒
剂必下重呕哕。皆亡津液
胃寒之征也。
病患脉数。数为热。当
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
阳气微膈
内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
冷。故吐也。
凡脉见
阳盛则数。
阴盛则迟。其人阳气既微。何得脉反数。脉既数可得
胃反冷。此不可不求其故也。盖脉之数由于
误用辛温发散而遗其客热胃之冷由于阳气不足而生其
内寒也医见其脉数。反以
寒剂泻其无过。必致上下之阳俱损其后脉
从阴而变为弦。胃气无余。变为
反胃也。
阳明病发热汗出。此为
热越。不能发黄也。但
头汗出身无汗。剂颈面还小便不利。渴引水浆者。此为瘀热在
里。身必发黄
茵陈蒿汤主之。
瘀热在里而用茵陈蒿汤与太阳
寒湿身黄如橘者同意然彼因腹微满此因渴饮水浆所以用
大黄佐
茵陈驱热
利湿也。
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下虚之人。才感外邪则挟
虚火而
面色通红。在太阳时。即不可妄用发汗。况在阳明可妄下乎。总由
真阳素虚。无根
之火随表药之性上升。即咽干
烦躁足冷随里药之性下降。则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发黄。
外不得汗。下不得溺而
热郁胸中不得泄热必蒸身为黄也。
阳明病被火。
额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合四条观之。阳明病湿停热郁而烦渴有加。势必发黄然汗出热从外越。则黄可免
小便多热从下泄则黄可免若误下之。
则热邪愈陷。津液愈伤。而汗与小便。愈不可得矣误火之则热邪愈炽津液上奔额虽微汗。而周身之汗与小便愈不得矣发
黄之变安。能免乎。发黄与
前谷瘅本同一证。但彼因脉迟胃冷而得。则与固瘕及哕
同源异派。
阳明病
下血谵语者。此为
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
期门。随其实而泻之。然汗出则愈。
妇
人经水。适来适断。则邪热乘之。而入于
血室男
子阳明经下血而谵语者亦为热入血室总是邪热乘虚而入也。尝见
大
吐血后停食。感寒发热至夜谵语者。亦以热入血室治之而愈。明理论曰。冲是血室妇人则随经而入。男子由阳明而入
也。
阳明病。其人
善忘者。必有
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
瘀血故令善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
抵当汤主之。
太阳
热结膀胱轻者如狂。
桃核承气汤。重则发狂。用抵当汤。此阳明善忘之证。本差减于如狂。乃用用抵当汤。峻
攻之者。以阳明多血阳明之血结。则较太阳为难动故也。○按大便色黑虽曰瘀血而热邪
燥结之色。未尝不黑也。但瘀血
则粘黑如漆燥结则晦。黑如煤。此为明辨也。
病患无
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
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
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
血。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
便脓血也。
病虽七八日尚发热脉浮数仍属
太阳表证。因误下引邪入内。所以脉数不解
内外合邪。而见消谷善食谷入既多。反至
六七日。不大便且不烦。是知其证。非
气结而为血结以其表证误下。尚兼太阳随经之热。未尽故以抵当为至当也。若
脉数不解而
下利不止。乃对假令已下。脉数不解五句之文见已下脉数不解。六七日不大便则宜抵当。若下利不止。又当
随其下血不下血而异治。倘
血分之热邪不除。必协热而便脓血也。○详此条系仲景揣度庸工之设辞。意谓
治病。无问表
里证但发热至七八日。虽脉浮数。意谓皆可下之。谓其日数即久。邪气已入于腑。可下而已。非实谓。此证有可下也。
仲景立法之至圣。断无脉浮发热表证表脉而教人可下之理。尚论以为七八日。为时既久。势不得
不用下法。殊觉昧昧。
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
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未下者。病患不恶寒而渴。
此转属阳明也。
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寸缓关浮尺弱。发热汗出复恶寒。纯是
太阳中风未罢之证。设非误下。何得心下痞结耶。如不误下。则
心下亦不痞。
而太阳证必渐传经。乃至不恶寒而渴。邪入阳明审矣。然阳明津液既随湿热偏渗。于小便。则大肠失其润。而大便之硬。
与肠中结热。自是不同。所以旬日不更衣。亦无所苦也以法救之。去其湿热。救其津液。言与水及用五苓法也。今世用
五苓。但知水谷偏注于大肠。用之利水而止泄至于津液。偏渗于小便用之
消渴而回津者。非仲景不能也。○更衣言易衣
而如厕也。
病患
烦热。汗出则解。又
如疟状。
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
浮虚者。宜发汗。下之与
承气汤。
发汗宜
桂枝汤。
病患得汗。后烦热解。以太阳经之邪将尽未尽其人复如疟状日晡时发热。则邪入阳明审矣。发热即
潮热。乃阳明之
本候也。然虽入阳明。尚恐未离太阳故必重辨其脉。脉实者。方为阳明腑证宜下之。若脉浮虚者。仍是阳明而兼太阳经
证。更宜汗而不宜下矣。
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心下硬满邪聚阳明
气分证兼太阳也。故不可攻。攻之利不止。则邪气未尽
真气先脱。故死。利止则邪气去。而
正气
犹存故愈也。
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
伤寒以脉浮为表证。
胸满为
阳邪。此脉浮为
热气内蒸达表。必五六日后脉反浮大要非初病表证脉浮之比。心下硬为
燥结逆攻。必先
腹胀。而后变心下硬亦非初病阳邪。上结之比。故仲景特申之。曰有热属脏。言内有实热。燥屎逆攻脾
脏也且戒之曰不令发汗。急当攻之此所谓
证书不凭脉也。
属腑者。不入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邪入阳明之腑。必自汗小便多。以其实热内结。津液滂渗。也是以仲景有阳明病汗多。
禁利小便之戒。此热邪虽入
阳明而未作
里实犹宜
和解。如小柴胡
热服亦能
出汗。汗多则邪从汗解而热愈汗少则邪热内结。而便难若脉迟为热尚少。
结水定硬须俟脉数结定然后攻之。○二条旧在
脉法篇中今归此。
太阳病二日而发汗不解。
蒸蒸发热者。属胃也
调胃承气汤主之。
本太阳中风。误用
麻黄发汗。汗出过多。反
伤胃中津液。所以不解。热邪乘虚内入。而为表里之证也。蒸蒸者热则
有内胜达于外也。惟热在胃故用承气以调其胃。胃调则病涣然除矣。
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吐后腹满。则邪不在胸其为里实可知。但腹满而不痛。终属
表邪入里未实。故不宜
峻下。少与调胃承气和之可也。
阳明病不吐不下。
心烦者。可与调胃承气汤。
胃气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伤则心烦明系胃
中热炽。故可与调胃承气以安胃而全津液也。可与者。欲人临病裁酌不
可竟行攻击也。
太阳病
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
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而呕。故知极吐下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者。此有二辨若曾经大吐大下。
是胃气受伤。邪乘虚入。故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极吐下。但欲呕不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攻所致。调
胃之法。不可用矣。岂但调胃不可用即柴胡亦不可用矣。以邪尚在太阳高位。徒治阳明少阳。而邪不服耳。解太阳之邪。
仲景言之已悉。故此但示其意也。若其人欲呕则是为吐下所伤而致。又不在太阳矣。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已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
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条原无表证虽丸药误下。其脉仍和。即为内实也。按仲景下法。屡以用丸药为戒。惟治脾约之
麻仁丸一条因其人
平素津枯
肠结。故虽邪在太阳即用丸之
缓下。润其肠。使外邪不因峻攻而内陷。若俟
阳明腑实而下恐无救于津液也。
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
结胸。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
栀子豉汤主之。
此湿热上攻之证。下之而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则外邪原不甚重。若其人头汗出者。亦是胸中郁热。上攻所致宜因
其高而扬之用栀子豉汤以撤其热。则阳得以下通于阴。而周身然汗出解矣。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难。其脾为约麻仁丸主之。
成注谓胃强脾弱脾不为胃行其津液。大谬。若果脾弱即当补矣。何为麻仁丸中反加大黄浓朴
枳实乎。仲景言胃强原
未言脾弱况。其所谓胃强。正是因脾之强而强。盖约者省约也。
脾气过强。将三五日胃中所受之谷。省约为一二弹丸而
出。全是
脾土过燥。至令胃中之津液。日渐枯干所以大便为难也。设脾气弱。即当便泄矣。岂有反难之理乎。相传谓脾
约不能
约束脾中之水。何以反能约束。胃中之救耶。在阳明胃中。凡宜攻下者。惟恐邪未入胃大便弗硬。又便初硬后溏。
不可妄攻。若欲攻之先与
小承气汤试其转
失气者。方可攻。皆是虑夫脾气之弱故尔踌蹰也。若夫脾约一证。在太阳已当
下矣。更何用阳明耶。
脉浮而芤。汗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此言脾约当下不下。则浮涩转为浮芤津液竭而难下矣。其阳则绝。即阳绝于里。亡津液之互辞○赵以德云。胃
中阳
热亢甚。脾无
阴气以和之。孤阳无偶不至燔灼竭绝不止耳。
以上太阳阳明腑证。
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者。可与
大承气汤。不硬者。不可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气
汤。荡人腹中。转失气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用承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
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必大便不硬宜少也。以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腹中之气。得攻药不为转动。则属虚寒。所以误攻而证变胀满不能食及哕也。攻
后重复发热。大便因可得硬。但为
时未久必不多耳。仍用小承气汤和之。若腹
中气仍不转。则不但大承气大差。即小承气亦小差也。
阳明病脉迟。虽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
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此外欲解。可
攻里也。手足然而汗出者。此
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
汤。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
仲景既言脉迟。尚未可攻。而此证首言脉迟。复言可攻者何也。夫所谓脉迟。尚未可攻者。以腹中热尚未甚燥结未
定故尚未宜攻下。攻之必胀满。
不食而变结胸
痞满等证须俟脉实结定后。方可攻之此条虽云脉迟而按之。必实且其证一
一尽显
胃实。故当攻下无疑。若以脉迟方宜一切下证。则大陷胸之下证最急者。亦将因循缔手待毙乎。
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者。勿
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
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前条虽脉迟以有腹满短气。所以不得不下。且
不容缓。此条脉滑而疾。即有谵语潮热而无
喘满实证止宜小承
气下之。
下之而脉反微涩证变虚寒故为难治。
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
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
宜大承气汤。
无太阳少阳证。则烦燥心下硬。属正阳阳明之可下无疑矣。但其人脉弱。虽是能食亦止宜小承气微和之。和之而当
已觉小安。俟隔日再与小承气稍稍多进。总由脉弱。故尔踌蹰也。至六七日。竟不大便似乎胃实。乃小便复少。正恐胃
弱。而
膀胱气化之源室转渗大肠初硬后溏耳。所以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此段之能食不能食。全与辨
风寒无涉言能
食者。不可以胃强而轻下。不能食者。不可以胃中有燥屎而轻下也。
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
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
不识人。循衣
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按少阳阳明谵语脉短者死。盖阳明之脉本长而反短者。为
阴阳不附故死也。此言脉弦者生。涩者死盖弦为少阳之脉。
虽木胜土而土气未至于败极犹能生养木气。故尚可生涩则津液耗竭。血气尽亡故死也。○又土衰下奔。木邪难任。故弦
为失此便硬土实。故弦为生。
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过轻乃可下。下之若早。语言必乱。以
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
愈宜大承气汤。
此条之文。似浅而实深。仲景惧人不解已自为注脚。不识后人何故茫然胃有燥屎。本当用下。以谵语。而兼汗出。
知其风邪在胸。必俟过经下之始不增扰所以然者。风性善行数变下之若早。徒引之走
空窍乱
神明耳。然胃有燥屎。下之
不为大误。其小误止在未
辨证兼乎风。若此者。必再一大下庶大肠空而风邪得以并出。故
自愈。此
通因通用之法。亦将
差就错之法也。
阳明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故也宜大承气汤下之。若能食者。但硬尔。
宜大承气汤下之。旧在但硬尔下。今正之。○此以能食不能食辨。燥结之
微甚也。详仲景言病患潮热谵语。皆胃中
热盛所致胃热则能消谷今反不能食。此必热伤胃中津液。气化不能下行燥屎逆攻于胃之故。故宜大承气汤。急祛亢极之
阳。以救垂绝之阴。若能食者。胃中气化自行热邪原不为盛津液不致大伤。大便虽硬。而不久自行。不必用药反伤其气
也。若以能食便硬。而用承气。殊失仲景平昔顾虑津液之旨。
阳明病发热。汗出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汗多则津液外渗。加以发热。则津液尽随热势蒸腾于外。更无他法以止其汗。惟有急下引热势从大肠而出。庶津液
不敢尽越于
外耳。
阳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以小承气汤。试其可下。而用大承气汤下之矣。若下后。心中懊而烦。为病在
气分不解当察其所下多少或结或溏
然后方
可定其可下不可下。设先后所下。初硬后溏。虽腹微满。为表邪乘虚入里之征不可便下须俟结定。乃可攻之。若
先前所不纯是燥屎为下未尽。即当再与大承气汤以挟济前药急驱热邪则
烦满立解矣。
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发作有时者。邪热攻击。燥屎上冲也。急宜大承气汤下之无疑。
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
宿食故也。宜大承气汤。
大下后六七日重不大便反加烦满腹痛。此先前所伤胃中宿食因下后始得下归大肠而复结也。当再攻之则热邪与燥屎
尽去。方得
解散耳。
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
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时有微热
喘促。昏冒不能卧。胃腑热邪内实也。以其人膀胱素有蓄热才病即小便不利。所以大便乍难乍易。津既渗
入大肠。则膀胱愈涸。热邪愈固。故宜急下。以救阴为务也。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汗不解。反
腹中满痛。则邪不在表而在里惟有急下一法庶满去而病自解也。
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腹满时减复如故为
虚满。当用温药。今虽稍减而实未尝不满。故为减不足言。言满至十分即减去一二分。不足杀其
势也。当下无疑。
伤寒六七日
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一条。辨证最微细。大便难。则非久秘。里证不急也。身微热则非大热。表证不急也。故曰无表里证。即此可验
其热邪在中耳。热邪在中。亦不为急。但其人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则急矣。以阳明之深络于目阳明热甚。则土邪凌水
计惟急下。以救阴为务也。
以
上正阳阳明腑证。
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瘥。尚微烦不
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
问其小便日几行。若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此因过汗
伤津虽微烦不大便。而无所苦终非热邪固结之比。内故无热。水谷之余仍随胃气上蒸营卫一和。津液自溉。
况大肠
小肠皆属于胃燥则肠胃皆燥润。则源流俱润所以小便今反数少。河为津液还入胃中。大便不久自行无疑。
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小便数大便难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本太阳病以吐下
伤阴故令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皆邪渐入里之机故少与小承气微和胃气。即愈。
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伤寒四五日。正
热邪传里之时况见脉沉喘满里证已具而反汗之。必致燥结谵语矣盖燥结谵语颇似大承气证。此以过
汗伤津。而不致大实大满腹痛。止宜小承气为允当耳。
阳明病。其人
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
多汗谵语。下证急矣以其人汗出既多。津液外耗故不宜大下。但当略与小承气汤。和其胃气止其谵语而止。若过服。
反伤津液后必复结也。
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此言太阳经得病时发汗不解。及传阳明重发其汗。
亡阳谵语之一证也。亡阳之
人神魂无主。而妄见妄闻。与热邪传
心之候不同。况汗多则太邪必从汗解正虑阳神飞越难返。故脉短。则阴阳不附脉和则阴阳未离其死生但从脉定耳。其脉
既短安问药之所长哉。
夫实由谵语虚则
郑声。郑声重语也。
重语者字语重叠不能转出下语。真气夺之故也。
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谵语者
心火亢极。加以直视。则
肾水垂绝。心火无制故主死。喘满者邪乘阳位而上争。气从
上脱。故主死。下利者
邪聚阴位而下夺。气从
下脱亦死也。设谵语内实下旁流
清水者。又不可误认死证也。
伤寒后脉沉沉者。内实也。下解之宜
大柴胡汤。
详此条既曰伤寒后必是传过
三阳因汗不太过伤其津液所以脉沉而见
内实证。然必其人脉虽沉实而兼见弦紧。或大热
虽去时有微热不除。故主此汤以尽少阳阳明内伏之余邪设见沉实滑数表证绝无者。又属承气证矣。
脉双弦而迟者。必心下硬。脉大而紧者。
阳中有阴也。可以下之。宜大柴胡汤。
前条脉沉者宜下。则以大柴胡解之。此条上言脉双弦而迟。为寒饮内结。次言脉大而紧。为
寒邪留伏皆阳中伏有阴
邪并可以下。合用大柴胡无疑不言当下。而曰可以下之。不言主之。而曰宜者。以双弦而迟。似夫
寒证至大而紧又与浮
紧不殊。以其心下硬。故云可下。与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同例。世本俱作宜大承气汤。传写之误也。
大柴胡方中。有
半夏生姜之辛温。以涤饮散寒故可以治阳中伏匿之
阴邪。若大承气纯属苦寒。徒伐中土之冲和。则
痞结
下利之变。殆所必至也。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
蜜煎导而通之。若
土瓜根。
及大
猪胆汗。皆可为导。
凡系多汗伤津。及屡经汗下不解。或尺中脉迟弱
元气素虚。人当攻下。而不可攻者。并宜
导法。但须分津液枯。有
用蜜导。热邪盛者。用胆导。
温热痰饮固结。
姜汁麻泔浸栝蒌根导。惟下旁流水者导之无益。非
大小气峻攻不效。以实
结在内。而不在下也。至于
阴经便秘者。宜于蜜导中加姜汁生
附子末。或削陈酱真导之。此实补仲景之未逮也。
以上皆属阳明腑证。
咽中闭寒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蜷。身
急痛下利。日数十行。
言初病便咽干闭塞。以其人
少阴之真阳素亏故汗下俱禁。下之。则显少阴虚寒。诸证蜂起也。
诸外实者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亡
脉厥者。当脐握热。
诸外实者。为表热里寒。下之则
表邪内陷。客于
下焦。故脉伏不至四肢厥逆。但当脐一片掣引。而烦热不宁也。
诸虚者不可下。下之则大渴求水者易愈。恶水者剧。
诸虚下之为
重虚内竭津液。故令大渴求水者。阳气未竭故易愈也。
脉数者不可下。下之则必烦。利不出。
阳明之脉必浮大。若兼之以数为邪气方炽。下之则热邪乘虚入里。故
内烦而
协热利也。
以上宿病
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