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伤寒例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
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
四时正气之序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
者乃名
伤寒耳其伤于
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最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
春变为
温病至夏变为
热病热病者热极重于温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
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
时行之气也。
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藏于
骨髓至夏变为热病不言藏于骨髓者脱简也○
内经云冬伤于寒春必温病又云逆冬气则
少阴不藏
肾气独沉言冬时寒暖不均和暖之际人之
腠理不固忽然严寒骤至郁闭其不正之气于内当是之时少阴之
经脉流行于
外是不能退藏于密势不得不受其邪然肾藏之
真阳沉伏于内自不受
邪所受邪者少阴之经耳故真阳充满之人
邪气不能为害即
使受邪气行则已惟是不藏精之人先逆冬月蛰藏之令故邪气行以袭入经脉骨髓乃至春夏
温热之气内动而发为温热也
李明之
曰冬伤于寒冬行春令也当冬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已亏则
所胜妄行土有余也火土合德故为温病所以不病于冬。而病于春
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权
大寒之令。复行于春腠理
开泄。少阴不藏房室之劳伤辛苦之人。
阳气泄于处
肾水亏于内。
木当
发生阳已处泄孰为鼓舞肾水内竭孰为滋养此两者同病。
生化之源既绝。木何成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热也时强木长。故
为温病。
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
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
岁之中。长幼之病多
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伤寒是感天时肃杀之气以寒犯寒必先寒冰时行是感湿
土郁蒸之气以湿犯湿必先湿。土
阳明为营卫之原。始病则营卫
俱病
经络无分。
三焦相溷
内外不通所以其病即发而暴非比伤寒以
次传经而入也。盖地为污
秽浊恶之总归平时无所不受。
适当天时不正之极则平时所受浊恶之气。亦必乘时迅发。或冬时过暖肃杀之令不行至春反大寒冷。或盛夏
湿热污秽之气
交蒸忽然
热极生风而入。汗孔闭拒毒邪不得
发泄而为病病则老幼无分。此实时行之气也。
从
霜降以后至
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
虚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
言非体。虚即有
风寒莫之能害。
其冬有非节之暖名曰
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亦有
轻重为治不同。
冬温者。时当大寒而反大温
东风时至则
肌腠疏豁忽然大寒而衣袂单薄
寒郁其邪。其病即发者为冬温以其所感非时温
气故言与伤寒大异若不即发藏于
皮肤则入
伤血脉至春发为温病藏于经络则入
伤骨髓至夏发为热病矣。
从
立冬节候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
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
寒变为温病。
春时阳气发于冬时
未至而至也伏寒变为温病言非时不正之
温气又为
外寒所伏至春而发为温病也。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
时行寒疫也其病与温及热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此言非时暴寒之证。虽与温热相似而源委迥殊。以
伏气自内发外。必用苦寒内夺暴寒从
外感冒。合用辛甘外解。故
治有不同耳。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盛不死。若
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
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
风府故头
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尝二三日发以其脉挟鼻络于目故
身热目疼
鼻干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
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
胸胁痛而
耳聋。
此三经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散。
尺寸俱沉细者
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
中络于嗌故
腹满而
嗌干。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
脉贯肾络于
肺系舌本故口燥
舌干而渴。
尺寸俱微缓者。
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
阴器络于肝。故
烦满而
囊缩。
此三经受病。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
伤寒经络
传变原不可以日数而测。此
六经受病不过设以为例。
粗工不察
病机每以三四日当汗。六七日当下。误人多
矣。设伏气发温之。三四日可汗之乎
病传厥阴之六七日可下之乎若此可不辨哉。○凡云尺寸。则关在其中。可不言而喻。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
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
食
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营卫不
行
脏腑不通而死矣。
其得病阴阳两证俱见其
传经证阴阳两经俱传则邪气弥满充斥法当三日主死然必水浆不入不知人者。方为营卫不行。
脏腑不通更越三日而阳明之
经始绝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
不传经不加
异气者。至七日
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
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九日
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
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
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十二日
厥阴病衰
囊纵少腹微下
大气皆去病患
精神爽慧也。
更不传经。不加异气则邪气传尽正气将复愈。日可期然亦立法大意不可拘执也。至若更加异气乃病中之病莫可限于
时日矣。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言尺寸之脉沉陷为正气衰微莫能载邪外出。
过经其病不间诚为危候也。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根据坏证例治之。
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变为
温疟。
阳脉浮滑
阴脉濡弱更遇于风变为
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更感温热变为
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更遇温气变为
温疫。
此以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
变证方治如说。
言脉证皆变为热。不得复用辛温发表。所谓方治如说也。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
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当而不消散者。不在证治。
拟欲攻之。犹当先
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
寒热。则病不除。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言非大满大实而下之。则犹生寒热变证。必待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者方可下之。虽迟至四五日不能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
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燥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夫
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
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阳乘阴位。则为阳盛阴虚。故可下而不可汗。
阴乘阳位。则为阳虚阴盛。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里和里病表和之
谓也。盖
表实里虚。而邪入腑汗之则死下之则愈
里实表虚。而邪郁于经下之则死汗之则愈。
夫如是则
神丹安可以误发。
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况
桂枝下咽。阳盛
则毙。承气入
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
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
发汗吐下之
相反其祸
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
分至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
阴盛以亡。以概言汗
下关系非细。不过借此为例。非误用二汤。必致不救也。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
攻里。本是不同。而热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
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
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
两感皆是
热邪。然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是不同持说甚正亦甚明。何奉议误认为
救里耶。
凡发汗
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
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如服一
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
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胃
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根据证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
若饮而腹满。
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忽然
大汗出。是为
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救。
上四条皆是春夏温热之邪。故言
时气病乃可与水。非冬月
正伤寒可比例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厥脉动数。犹言其脉动数不可连上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