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害利》
书名:本草害利朝代:清作者:凌奂时间:公元1644-1911年

[肝部药队 〔补肝猛将〕] 乌梅

    〔害〕病有当发表者,大忌酸收,误食必为害非浅,食梅则津液泄者,水生木也。津液 泄则 伤肾,肾属水,外为齿,故多食损齿伤筋,蚀脾胃,令人发膈上痰热。 〔利〕酸涩而温,补肝胆,入肺脾血分,定久嗽,定渴,敛肺之勋,止血痢,涩肠之力。 清 音 去痰涎,安蛔理痰热,消酒毒,蚀恶肉。疽愈后,有肉突起,乌梅烧敷。一日减半,二日而 平,真奇方也。肝以酸为泻,而又以本味,为补肝胆猛将。 〔修治去核微炒,或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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