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禽兽部] 麝香
味辛,性温
无毒,入十二经。主
恶气鬼邪,蛇虺
蛊毒,
惊悸痈疽,
中恶心腹暴痛胀满,
目中翳膜,泪眵风毒,
温疟痫,
通关窍,杀蛊虱
催生堕胎,忌
大蒜。
按∶
麝香为诸香之最,其气透入
骨髓,故于
经络无所不入。然辛香之剂,必能耗损真元,
用
雷公云∶凡使多有伪者,不如
不用。其香有
三等∶一名遗香,乃是子脐闭满,自于石上
用蹄尖剔出,落处一里草水不生,并焦黄,人若取得此香,价与
珍珠同也。二名脐香,采得
甚堪用。三名
结香,被大兽捕逐,惊畏坠死,被人收得擘破,见
心血在脾上,结作一个
干血
块,不堪入药。凡使麝香勿近火日,磁钵中细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