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太阳篇上 太阳权变法第二] 桂枝麻黄各半汤脉证一条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
如疟状。
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
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
恶寒者。此
阴阳俱虚。不可更
发汗更下更吐也。
面色反有热色者。
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
桂枝麻黄各半汤。
病在
太阳。至八九日之久。而
不传他经。其
表邪本微可知。不呕清便欲自可。则里未受邪可
知。病如疟状。非真是疟。亦非传
少阳也。乃
正气内胜。数与邪争故也。至热多寒少。一日二三度
发。则
邪气不胜而将退舍矣。更审其脉而参验之。若得微缓。则欲愈之象也。若脉微而恶寒者。此
阴阳俱虚。当与
温养。如新加汤之例。而发汗吐下。均在所禁矣。若面色反有热色者。邪气欲从表
出。而不得小汗。则邪无从出。如
面色缘缘正赤。
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之类也。
身痒者。邪
盛而攻走
经筋则痛。邪微而游行
皮肤则痒也。夫既不得汗出。则非
桂枝所能解。而邪气又微。亦非
麻黄所可发。故合两方为一方。变大制为小制。桂枝所以为
汗液之地。麻黄所以为发散之用。且不使
药过病。以伤其正也。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
桂枝(去皮)麻黄(去节)
甘草(炙)
芍药生姜(各一两)
大枣(四枚)
杏仁(二十四个汤浸去皮)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
温服六合。
合论桂枝麻黄各半汤
桂枝二麻黄一汤桂枝二越婢一汤三方
按桂枝麻黄各半汤桂枝二麻黄一汤桂枝二越婢一汤三方并两方合用。乃古之所谓
复方也。细审
其制。桂枝麻黄各半汤。助正之力。侔于散邪。桂枝二麻黄一汤。则助正之力多。而散邪之力少
。于法为较和矣。其桂枝二越婢一汤。本无
热证而加
石膏者。以其人无阳。
津液不足。不胜桂枝之任
。故加甘寒于内。少变辛温之性。且滋津液之用。而其方制之小。示微发于不发之中。则三方如一方
也。故
桂枝汤不特发散邪气。亦能补助正气。以其方甘酸辛合用。具
生阳化阴之妙。与麻黄
合剂。
则能尽麻黄之力。而并去其悍。与石膏同用。则能资石膏之益。而不挠乎权。是虽麻、石
并行。而
实以桂枝为主。盖非滋养营卫。则无以为
发汗散邪之地耳。凡正气不足。邪气亦微。而仍须得汗而
解者。宜于此三方取则焉。后人不能尽桂枝之用。而求之
人参、归、地之属。立意则同。而用药悬
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