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贯珠集》
书名:伤寒贯珠集朝代:清作者:尤怡时间:公元1729年

[卷六·太阴篇 太阴诸法] 太阴脏病脉证治六条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此足太阴病之的证也。太阴之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故其病有腹满而吐。食不下。 自利腹痛等证。然太阴为病。不特传经如是。即直中亦如是。且不特伤寒如是。即杂病亦如是。 但有属阴属阳。为盛 为虚之分耳。而太阴者。脏也。满而不实。法不可下。若下之。则胸下结硬。中气伤者。邪气必结也 。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 病在太阳。不与解表。而反攻里。因而邪气乘虚陷入太阴之位。为腹满而时痛。陶氏所谓误下 传者是也。夫病因邪陷而来者。必得邪解而后愈。而脏阴为药所伤者。亦必以药和之而后安。故须 桂枝加芍药汤主之。桂枝所以越外入之邪。芍药所以安伤下之阴也。按金匮云、伤寒阳脉涩。阴脉 弦。法当腹中急痛者。与小建中汤。不瘥者。与小柴胡汤。此亦邪陷阴中之故。而桂枝加芍药。亦小 建中之意。不用胶饴者。以其腹满。不欲更以甘味增满耳。
    桂枝加芍药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此承上条而言。腹满而未实。痛而不甚者。可以桂枝加芍药。和而解之。若大实大痛者。邪气 成聚。必以桂枝加大黄。越陷邪而去实滞也。夫太阴、脾脏也。脏何以能实而可下。阳明者。太阴 之表。以膜相连。脏受邪而腑不行则实。故脾非自实也。因胃实而实也。大黄所以下胃。岂以下脾 哉。少阴厥阴亦有用承气法。详见各篇。所当互考。
    桂枝加大黄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三两炙)大黄(一两)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 芍药(六两)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此亦承上条而言。大黄、芍药之得以用者。为其胃实而便坚也。若其人脉弱。续自便利。则虽 有大实痛证。此法不可用矣。即欲用之。亦宜量减而与之。所以然者。胃气弱而不振。邪气不聚而 易动。故可以缓图。而难以峻攻也。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秽腐当去故也。 伤寒脉浮而缓者。脉紧去而成缓。为寒欲变热之证。如太阳第四十七条之例也。手足自温。非 太阴定证。见太阴有寒。手足必寒。有热。手足乃自温耳。又阳明受热。即一身及手足热。太阴则 身不热。而手足温。兹寒已变热。而手足自温。则伤寒之邪。不之阳明而之太阴。而其脉仍浮。则 其邪亦未尽入。故曰系在太阴。谓以太阳而内连太阴也。于法太阴受热而汗不出者。热与湿抟。当 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其热得通。不能蒸郁为黄矣。至七八日。暴烦下利者。正气内作。邪气欲 去也。虽日十余行。继必自止。所以然者。脾家本有秽腐当去。故为自利。秽腐尽。则利亦必自止 矣。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 自利不渴者。太阴本自有寒。而阴邪又中之也。曰属太阴。其脏有寒。明非阳经下利。及传经 热病之比。法当温脏祛寒。如四逆汤之类。不可更以苦寒坚之清之。如黄芩汤之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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