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太阳篇上] 辨列太阳条例大意
伤寒一证。古称大病。而
太阳一经。其头绪之繁多。
方法之庞杂。又甚于
他经。是以辨之非易。然非不可辨
也。盖太阳之经。其原出之病。与
正治之法。不过二十余条而已。其他则皆权变法、斡旋法、救逆法、类病法
也。假使治伤寒者。审其脉之或缓或急。辨其证之
有汗无汗。则从而汗之解之。如
桂枝、
麻黄等法则邪却
而病解矣。其或
合阳明。或合
少阳。或兼
三阳者。则从而解之清之。如
葛根、
黄芩、白虎等法。亦
邪分而病解矣。此为正治之法。顾
人气体有
虚实之殊。
脏腑有
阴阳之异。或素有
痰饮痞气。以及咽燥淋疮汗衄之疾。
或适当房室金刃产后
亡血之余。是虽同为伤寒之候。不得竟从麻桂之法矣。于是乎有小建中、
炙甘草、
大小青龙及桂枝二麻黄一等汤也。是为权变之法。而用桂枝、麻黄等法。又不能必其无过与不及之弊。
或汗出不彻。而邪不外散。则有
传变他经。及
发黄蓄血之病。或汗出过多。而并
伤阳气。则
有振振擗地。肉筋惕等证。于是乎有可更
发汗、更药发汗。及真武、
四逆等法也。是为斡
旋之法。且也
医学久芜。方法罕熟。或当汗而反下。或既下而复汗。以及
温针、艾灼、水。
种种混施。以致
结胸痞满。挟热
下利。或
烦躁不得眠。或
内烦饥不欲食。或惊狂不安。或肉上
粟起。于是乎有大小陷胸、诸
泻心汤、
文蛤散等方也。此为救逆之法。至于天之
邪气。共有
六淫。
太阳受邪。亦非一种。是以伤寒之外。又有
风温、
温病、
风湿、
中湿、
湿温、中、
霍乱等证。
其形与伤寒
相似。其治与伤寒不同。于是乎有桂附、术附、麻黄、
白术、
瓜蒂、
人参、白虎
等方。此为伤寒类病法也。夫振裘者必挈其领。整纲者必提其纲。不知出此。而徒事区别。纵极
清楚。亦何适于用哉。兹略引大端于前。分列纲目于后。而仲景之方与法。罔不备举。
然后太
阳一经。千头万绪。总归一贯。比于百八轮珠。个个在手矣。
六经仿此。详见各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