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经络大数第二(凡二首)
二十五难曰。有十二经。
五脏六腑。十一耳。其一经者。何等经也。然。一经者、
手少阴与
心主别脉也。心主与三
焦为
表里。俱有名而无形。故言经有十二也。
丁曰。言
少阴与心主别脉者。谓心与
小肠为表里。心主与
三焦为表里也。少阴是
真心脉。为
君火。心主者。共三焦
相火。故别也。相行君命。故有心名无位也。杨曰。手少阴。真心脉也。
手心主。
心包络脉也。二脉俱是心脉。而少阴
与小肠合。心主与三焦脉合。三焦有位而无形。心主有名而无脏。故二经为表里也。五脏六腑各一脉为
十一脉。心有两
脉。合成十二经焉。据此而言。六腑亦止五腑耳。虞曰。心主者、
手厥阴脉也。三焦者、
手少阳脉也。二经合为表里。
乃合为十二经也。手厥阴心包络脉者。起于
胸中。出属
心包。
下膈。历络三焦。其支者。循胸中。出胁下腋三寸。上抵
腋下。下循内。行
太阴少阴之间。入
肘中。
下臂行两筋之间。入
掌中。出
中指之端。准此推之。心包外有
经脉。出于
中指。内相维络于三焦。归于少阴之经。配手厥阴之脉。手少阳脉者。出于手
小指次指之端。上出
次指之间。循
手表腕。
出臂外两骨之间。上贯肘。循外上肩。交出
足少阳之后。入
缺盆布
膻中。散络心包。下膈。循属三焦。准此
推寻。乃
与心包更相维络。三焦配手少阳。心包配手厥阴。二经俱外有流
行经脉。内无
脏腑。故配之为表里。诸家脉惟言
命门与
三焦为表里。在右手尺中。惟此经言。则三焦与心主为表里也。又左寸火。右寸金。左关木。
右关土。左尺水。右尺火。
左尺男。右尺女。可验之。经有夫妇对位。若三焦配命门为表里。则
水火同位也。
二十六难曰。经有十二。络有十五。余三络者、是何等络也。然。有
阳络。有
阴络。有
脾之大络。阳络者、阳跷之
络也。阴络者、阴跷之络也。故络有十五焉。
丁曰。十二经
十五络者。谓每一经各有一络。其肝、心、肾。经在左即络右。其脾、肺、心包。经在右即络左。其
阳跷。经在左足
外踝。络在右足外踝。其阴跷。经在右足
内踝。络在左足内踝。此者是阴跷阳跷之络也。脾之大络者。
脾象土。主
中宫。王四季。分养四脏。故曰脾之大络。是名
大包穴。在
渊液下三寸。布胸中。出九
肋间是也。杨曰。十
二经各有一络。为十二络耳。今云十五络者。有
阴阳之二络。脾之大络。合为十五络也。人有阴阳两跷。在两足
内外。
男子以足外者为经。足内者为络。女子以足内者为经。足外者为络。故有阴阳跷二络也。经云。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
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此之谓也。脾之大络。名曰大包。此则脾有二络也。凡经脉为里。(按为下原衍表字。
根据
灵枢脉度篇删。)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