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下部痈毒门] 流注论第二十五
初因
风寒表散未尽,而后复生肿痛者,再宜
和解之。
表邪已尽,而后复生
流注者,宜
清热消肿、行
散气血。
暴怒所伤,抑郁所致,胸膈痞闷,
中气不舒,顺气
宽中。肿硬已成而不得
内消者,宜和
气血,更兼补助脾胃。
跌扑闪肭,
瘀血凝滞为
患者,宜
调和气血、通
行经络。
寒邪所袭,
筋挛骨痛及遍身
疼痛者,
温经络、
行气血。
产后
败血流注
关节致生肿痛者,当散败瘀、养气血。溃后脓水不止,而形衰食少者,宜滋气血、
峻补脾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