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犬咬伤
才咬时,便以米泔水浸洗伤处,用番木鳖
切片,瓦上炙炭存性,研末撒上一、二日即愈
。如溃烂日久者半月愈。
癫狗伤人必发癫如狂之状。世以为其人必生小狗于腹中,此误传也。因其发癫,有如狗
状,
而死。急须用药调治救命。
木鳖子三个,切片,
斑蝥七个,陈
土炒去头足,米一撮炒,大
黄五钱,
刘寄奴五钱,
茯苓五钱,
麝香五分,各研细末和匀,
黄酒调服三钱,一剂毒即全解
,至神之方也,不必二服,皆能奏功。过七日外,必须多服数次,无不可救。服药切忌色欲
两月,并忌发物,诸豆及
豆油、
豆腐、豆粉、秋油,凡诸豆造成者皆忌食。余无所忌。
疯犬伤最毒,用
糯米一撮,斑蝥二十一个去头足翅,先以七个入米内慢火略炒
去毛,又
入七
少许,空心调服一钱,须臾又进一服,以二便利下恶物为度,未利再进。觉
腹痛急,冷水
调靛青服之以解斑蝥之毒,或预以
黄连、
甘草煎汤待
冷服之亦可。
敷药同上。不可食热物,
一年
不食豆类,并戒
犬肉终身,犯则复发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