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伤寒太阳经再传
伤寒六经传变,自表入里,
三阳为表,
三阴为里,自浅而深,六经传尽,必无出而
再传之理。成氏
以六日
厥阴传经已尽,七日当愈;七日不愈,再自
太阳传出,复至厥阴;十三日不愈,谓之
过经坏病。此
等注释,谬戾殊甚。
马元台辨之,谓太阳至厥阴,犹人入户升堂以入于室。太阳为三阳,最在外;
阳明为
二阳,在太阳之内;
少阳为
一阳,在阳明之内。此三阳之在表也。
太阴为三阴,在少阳之内;
少阴为二
阴,在太阴之内;厥阴为
一阴,在少阴之内。此三阴之里也。故一日始于太阳,二日传阳明,三日传少
阳,四日传太阴,五日传少阴,六日传厥阴。经文之论次第相传,亦言其大概耳!所云七日不愈再传经
者,七日
行经未尽,仍在太阳一经故也。如仲景所谓
太阳病头痛,七日以上
自愈,以行其
经尽也,若欲再
作经者,针
足阳明,使经
不传则愈。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则阳明、少阳亦可羁留
过经不解。
故针阳明中土,使经不传,此行其经未尽,未尝曰传其经尽也。若云六经传尽,复自厥阴出,而再传太
阳,则有
二阴、三阴、一阳、二阳以格之,容有自外入内,又自内而越于外之理?
风寒之邪,入人
脏腑,
岂两
阴交尽于里,复从
皮毛外而再入太阳以为害者耶?成氏之谬,千古大惑,请从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