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前门] 总论
虞氏曰∶《
脉经》云∶诊其
手少阴之脉动甚者(手少阴
动脉诊在
神门,于左右手
掌后内
侧横
纹下,与关相对者是),
妊子也。盖手少阴心脉也,
心主血脉故也。又肾为
胞门子户,尺中
肾脉,按之不绝者,当妊子也(
尺脉更直)。巢氏论云∶妇人
妊娠,一月名胎胚,
足厥阴脉养
之。二月名
始膏(一名晖),
足少阳脉养之。三月名
始胎,
手厥阴脉养之。四月始受
水精,以
行
血脉,
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
气,
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
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
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
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
毛发,足
少阴脉养之。十月
脏腑关节人神俱备,
足太阳脉养之(
胚胎兆于一气,胚者气之形,
膏者气
之凝,胎者形之着。
先天以制
生化,故以
水火金木
土石制而化
焉。后天顺序而成,故以木火土
金水相生而养,以逆而化,以顺而成,
自然之妙也)。是以
各经俱养三十日也,惟
少阴太阳二经无所专主者,以
君主之官无为而已。然受胎在腹七日一
变,辗转相成,各有
相生,大集经备矣。今妇人
堕胎在三五七月者多,在二四六月者少。脏
阴而腑阳,三月属心,五月属脾,七月属肺,皆在
五脏之脉。阴常易亏,故多堕耳。如昔云
三月堕胎者,则心脉受伤,先须
调心,不然至三月复堕。若云五月堕胎者,则脾脉受伤,先
治脾,不然至五月复堕。唯一月内堕者,人皆不知有孕,但知不
受孕,不知其受而堕也。盖
一月属肝,怒则堕,多洗下体则窍开,亦堕,一次既堕,则肝受伤,他次亦堕。今之
无子者
,大半一月内堕胎而致,非尽
不孕也。故凡初交之后,最宜将息,勿复
交接,以扰其
子宫
,
勿令怒、勿令劳、勿令举重、勿令洗浴,而又多服养
肝平气之药,其胎自固。若夫过期,当
养之经。
虚实不调则胎孕亦为不安,甚则
下血而堕矣。
安胎之法,宜各按月根据经视其
气血虚
实而调之,庶无胎堕之患(如此治皆得法)。其或
冒风寒,别生异症,又宜各
按法而调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