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焦
三焦者,上、中、下
少阳之气所主也。
五脏合五腑,三焦一腑无脏与合,故曰是孤之腑也。不但无脏与合,
而三焦之腑,且将两脏;将,犹偕也,是以腑而并脏也。不但将两脏,而
六腑之气,俱
合三焦,故又曰是六腑之
所与合者。是三焦之气,合脏合腑,彻上彻下,彻外彻内,人身莫大之腑也。证之经论,其理自明。《
灵枢·
本俞》论云∶
肺合大肠,
大肠者
传道之腑;
心合小肠,
小肠者
受盛之腑;
肝合胆,胆者
中精之腑;
脾合胃,
胃者
五谷之腑;
肾合膀胱,
膀胱者
津液之腑。以明五脏合五腑。其三焦一腑,下属肾,上连肺,将乎两脏。经
云∶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谓少阳主三焦,
下焦将
肾脏,
上焦将肺脏也。虽将两脏,职不离腑,
故又云∶三焦者,
中渎之腑也,
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者。由此推之,则三焦为中
渎腑,属膀胱而出水道,无脏与合,是孤之腑也。孤者,独也,谓独任其上、中,下之化机也。既曰将乎两
脏,又曰六腑与合,是三焦一腑,则较之诸腑而独尊,岂如一腑合一脏而已耶!仲师云∶
肌腠者,是三焦通
会元真之处,荣卫不相将,则三焦无所仰,形冷
恶寒者,三焦伤也。又云∶三焦各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
而酢吞;
中焦不归者,不能
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溲。仲师之言,即《
灵枢经》所云上焦出
胃上口,
中焦并胃中,下焦别
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者是也。经又云∶
上焦如雾,
中焦如沤,
下焦如渎。合观经论,
则
上脘、
中脘、
下脘,即上焦、中焦、下焦也;三焦所出之部,即三焦所归之部也。三焦虽无有形之腑,实有
所出所归之部,抑且彻上彻下,彻外彻内,较诸腑而尤尊也。昔人不体经论,有谓三焦无脏空有名者,
有谓三焦属
命门,有脏有名者,各执臆说,聚论不休。观诸经论,其义自明,有形无形,可以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