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杂病门] 咳嗽
人之
阳常有余,
阴常不足,故金、水二脏必保养
之,使水不竭、金不亏,则木有制不猖狂矣。经曰∶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原病式》曰∶
五志色欲之
动,皆属
相火水衰,火无所畏,得以冲逆于肺,其水莫能救母之鬼贼,则肺之阴愈亏,必须泻火益水以救
金可也。如姜、桂、
半夏辛
温燥热之剂,皆不宜用。然于泻火,虽不比
外邪郁发而为
风寒暑湿之至者,亦须
分四脏所动之本气,各欲安之。且火不惟伤肺之阴。甚则亦害
元阳,又必辨其所伤之
阴阳孰轻孰重。此条止
论虚者用参、术,其于
益阴,如天
麦门冬之属无有也。至若治寒加
细辛、
干姜之属,亦无有也。是皆要者,
尚且不备,况分经之剂乎?